大梦谁先觉(1)

五万个人民公社为城里人提供了多少食物——几百万农民乞讨为生——“三年决战”与安徽“六条”——“真理标准”讨论对人民公社的影响——“责任制”:一个持续时间最长含义变化最多的概念——凤阳的“四级所有”

1978年开始的时候,毛泽东去世已经一年又三个月。伟人辞世长卧,令我们庞大而又古老的国家失去了以往的平衡。一个时代戛然而止,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却又如坠五里雾中,那时候,几乎所有中国人的心里都弥漫起这一种感觉。但是,历史的交汇点此刻被装在一个信封里,竟是大大超过世人所料。

l月1日凌晨,整个中国还在睡梦之中,一个搬运工人从床上爬起来,揉揉眼睛来到北京火车站上,把这一纸书信和着一大堆邮包,塞进一列火车的邮政车厢,然后照往常一样,甩甩手就走了。这信的外表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此刻正随车向南京而去,一切都显得那么平淡无奇。《光明日报》的哲学编辑王强华在这封信中告诉他的作者,文章已经编定,寄还征求意见。信内还附有一纸清样,文题《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作者胡福明。

这时的胡福明,远没有后来那样的声名,还不是江苏省委党校的校长以及省委常委。他只是南京大学哲学系里一个少为人知的教师。亦教亦学,寻章摘句,作文著说,在他的职业里为常事。投石于报界,一鸣惊人或者泥牛入海,都不足为奇。忽有编者复信,他有那么一点儿受宠若惊,当然不会作出否定的回答,他不暇思索,当即回信同意编辑对文章的改动。

整整十年之后,胡福明对《光明日报》记者张义德说,最初写作这篇文章,完全是“我个人的行动”(《光明日报》1988年5月13日。),其本意是说他并未受到任何人的指使。看来这是实话。那时候,这位哲学教员即使有再强悍的哲学思辩,也无法预见,他这“个人行动”竟会酿成震撼整个中国的大波澜,也改变了人民公社的命运。

今天来看,胡福明的最初动机确实有着很浓的偶然色彩。几个月前,也就是1977年盛夏的时候,胡的妻子患病住在医院里,胡白天在哲学课堂上为人师表,晚上到妻子的病床边尽为夫之道。南京的夏夜,酷热难挨。那时候,家用的电器还未流行起来,普通人拥有一个收音机已是一种奢侈。医院里普通病人的房间,自然不会独有清凉。溽热里,蚊虫的鸣声、病人的呻吟、人体由于汗浸发出的各种味道、医院深处充塞着的各种声息,把胡福明包围起来,令他无法入睡。万般无奈中,胡忽然想到王强华,他们在几个月前相识于一个讨论会上,他还记得王强华曾经约他为《光明日报》理论版撰写文章。于是,胡从家里抱来若干经典与材料,坐在妻子的床前构思他的文章。文章四易其稿之后,胡将它寄给《光明日报》。胡后来说,他的文章是在医院里孕育出来的。(《光明日报》1988年5月13日。)

但是,在另外一个地方,他对解放军报社的副社长姚远方说,他的文章是“逼出来的”。逼他写文章的并不是医院里的酷热、沉闷、汗臭和蚊子,而是《人民日报》的社论。

“你当时哪里来的那股勇气?”姚远方问道。这时已经是十年以后,姚显然认为胡从一开始就抱有大义凛然的动机。

“那是逼出来的”,胡回答,“1977年2月,两报一刊发表《学好文件抓住纲》的社论,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看到这‘两个凡是’,我觉得,是语录标准,还是实践标准,这是一个关系重大的问题,如果束缚于“两个凡是’,拨乱反正就无法进行。毛泽东同志晚年的错误就无法纠正,当时,一种责任感驱使着我,决心写这篇文章破一破‘两个凡是’”(《解放军报》1988年6月7日。)。

以九十年代人们的眼光来看,“两个凡是”的荒唐和霸道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那个时候,对于毛泽东时代的个人崇拜具有明确的批判意识,并且付诸行动,确需一种罕见的勇气。胡福明最初的行动可能仅仅是为了消磨漫漫长夜,这是任何一个在医院里守过病者的人都可以想象的,也可能是出于某种见义勇为的心理,或者更可能是两者兼而有之。对于这些细节的辨认,常常不为历史学家看重,但是,这些细节却可以令我们知道,历史这条河流在她转弯的地方,常常会有一些偶然的风生水起,推动它突然跳跃起来,急转直下,一泻千里。假如不是王强华结识了胡福明,并且要他为自己的报纸写文章;假如胡福明的妻子没有患病也不用他在医院照料;假如那个时间不是三伏,或者南京的医院里面有一部空调,让他在夜间安然入睡,那么,胡是否也会在这样一个时间里写出这样一个题目来,并且寄给这样一家报社?以后的事态证明,文章的命运与一连串偶然的事情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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