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世界各国治理腐败的经验,滋生腐败的土壤是制度,特别是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人与生俱来的贪欲、忌妒和任性需要制度规约来限制和消除。根治腐败靠教育、靠惩处、靠监督。必须建立教育制度、惩处制度和监督制度。为什么党和国家那么坚定的反腐决心还是没有达到预期的反腐目标?为什么老百姓对腐败的深恶痛绝之声仍不绝于耳?现在一个手中握有权力的股所级干部都可以毫无忌讳地去挥霍国家财产和老百姓的血汗钱,甚至吃喝嫖赌都可以开发票报账。不受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走向腐败。谁来监管权力?制度来监管。这不得不从滋生腐败的根源——体制上来研究问题。还是制度靠得住,还是体制能管用,这就给我们提出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干部任命制度、媒体监督制度等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2001年2月15日在玉溪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