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奉御药同仁堂(10)

大清朝廷对同仁堂的这种态度,表现了清朝统治者根深蒂固的皇权思想,和对正在发展的民族工商业的歧视。因此在预付官银、拟定药价时,不问市场上药价的涨落,不问资金周转的长短,不管商家能否承受得起,甚至长期不调整药价。但另一方面,由于宫廷对药物的要求极高、极严,也迫使同仁堂非常重视药物的质量,不敢稍有懈怠。

供奉御药不仅会赔钱、受气,甚至会杀头。在乐家祠堂中,有一个没有头的布人。这其中深藏着一段让人震恸的惨案,一段可能永远也揭不开的秘密。

乐家有一个辈辈相传的说法:就在乐家供奉御药后不久,一位亲王死了,据御医查验的结果,说是同仁堂的汤药里出了毛病,虽然人们猜测亲王很可能是死于政敌之手,但是真实的原因无人敢说,于是乐氏的一位后代被斩首于菜市口刑场。

由于《乐氏宗谱》明文规定“凡人死于非命者,不入宗谱。不能在乐氏祖宗祠堂里立牌位”。因此,乐氏祖先堂中没有给这位被冤杀的祖先立牌位,而是代之一布衣小人,上面没有头,以作警示。

既然供奉御药如此之难、如此之险,同仁堂为什么还要继续供奉御药呢?首先,供奉御药,可以大大提升同仁堂的信誉。谁都知道,只有质量最好、信誉最高的药铺才会被指定供奉御药。凭着雄厚的实力和长年坚持不懈创下的信誉,再加上皇家的权威,同仁堂和许多著名大药铺往来时,都可享受优惠。清代后期,北京有天汇、天成、隆盛、汇丰等四大药栈。同仁堂和这四大药栈作买卖,动辄就是几千两银子的大宗生意,都是先拿货,后付款,实际上等于大大增加了同仁堂的流动资金。

在广大百姓的心目中,“供奉御药”就意味着品质好、档次高,因此他们也都愿意买同仁堂的药。同仁堂需要的药材不仅要求质量好,而且数量还极大。各大药商自然也愿意把好货、紧俏货尽先提供给同仁堂。例如,同仁堂到营口药店采购大山参、鹿茸,去河南的“杜盛兴”老号采购名牌“杜字”麝香,都会享受到别的药商享受不到的优惠。

还是靠了皇家的特权,同仁堂曾经多次打假,使“同仁堂”这一著名品牌得到了保护。

咸丰二年(1852)前后,大栅栏周围的一些旅店、会馆、饭馆附近,出现了一些售卖同仁堂药物的人,他们常常哄骗顾客说,自己原本是同仁堂的伙计,因为和铺东不和,被开除了。因为气愤不过,就私下把同仁堂的药盗出,愿意低价出售,并宣称“货真无疑,诚可对天;不为赚钱,只为出气”。同时还会拿出同仁堂的门票,以证明自己的话。有人既崇信同仁堂的名声,又图便宜,就买了他们的药,结果不但没有治好病,还致使病情加剧,有的甚至丢了性命。

同仁堂发现这种情况后,报告了中城察院。中城察院又称中城都察院,是五城都察院的下属机构。都察院是专管地方治安的机构,因为清代把京城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城,在五城都察院下,各城又有自己的察院。办理此案的中城察院一看,事关同仁堂,那可是给皇上供药的,这案子非同小可!他们不敢怠慢,立刻全力缉拿罪犯。经查明,原来这是一起团伙作案,参与作案的为数不少,为首的是两兄弟,一个叫于大,一个叫于二。他们带着一批不逞之徒,招摇撞骗,“历年以来,受其欺哄者不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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