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去偷欢

我有一个朋友,男的。大概三十八九岁。离婚一年多。据说是好不容易才花费了大半身家换得自由身,可见一段婚姻对他的折磨是多么严重。等离婚过了大半年优哉游哉的自由生活之后,突然又觉得被“琐事”困扰,衣食住行倒是好办,小时工加干洗店以及外卖送餐都搞定了,“性生活不能自理”这事就比较麻烦了,其口头语是:“虽然我也想保持品德高洁,但是我也是个活生生的男人啊。”

我们一众朋友常去的那间餐吧楼上是本城著名的“交友酒吧”,也就是传说中的“一夜情”酒吧,话说起来,虽然大家每日在楼下露天餐吧消磨时光,或喝咖啡或晒太阳,就从来没有动过念头要上楼去看看那里面是什么个状况,大抵在于一想起“一夜情”三个字就油然而生道德上的优越感,生怕涉足此地会引起其他客人和服务生的投射联想。再加上在下面喝咖啡的时候经常被面目古怪的中年大叔问路,已经不对上面的帅男密度抱有任何期待,于是大家就在楼下咖啡馆里看着过往行人嘿嘿猜测,已经成了乐子了。

有一天按惯例又在打量上楼去的一众男女,我那个朋友幽幽地说,其实我刚离婚的时候比较无聊,在那间酒吧颇为混过一段时日呢。于是大家就high了,纷纷表达了对之刮目相看的感想。啊,这么说起来我们好像是一堆无聊刻板的卫道士似的——其实都想去亲身感受那种荷尔蒙过剩的乌烟瘴气。一夜情酒吧嘛,无非就是服务生可以帮忙传个小纸条,墙上有液晶屏滚动交友信息,每个台子前也许还有内线电话可以直接拨打……总之,就是个色欲版的联谊中心嘛。

其实,我那朋友说,这些都不必要,大家来这个地方都心知肚明是来干什么的,从一出电梯开始,你就可以接受各种炯炯目光的上下打量和扫射了。他当然是回归单身以后百无聊赖才去的,也颇有几分哥们儿总算可以放浪形骸一下的轻松感,结果去了两次就受不了了,问其原因,他说,虽然我也想在酒吧和陌生女人发生点儿什么故事,但是一进去就好像掉进了狼窝的感觉,太不美妙了,you know,假如你进了一个地方,那里面的人从理论上讲都有可能跟你发生性关系,然后遭遇那种自以为是挑逗其实却很喜感的眼神勾引,真的,已经可以说很糟糕了。要是当时再喝了点儿酒,也说了傻话做了傻事的话,出门被冷风一吹,简直就觉得弱智到自己都不能接受的地步——为了发泄身体里的力比多,把自己的智商降到这个水准,实在是可耻啊。

更主要的一点,也是我们这些在楼下喝咖啡的人可以看到的一点就是:独自去偷欢的人是可耻的。根据心理定势,很多人喜欢集体行动,即使是表现在一夜情这件事上也是如此,不管是人多壮胆还是图个其他热闹,我们每日在楼下看见轰轰烈烈过去的都是一堆堆结伴去寻找艳遇的家伙。也许是一群青春少艾的女孩,还有可能是一群面目模糊衣着古怪的大叔,于是我们这些坏人就可以在楼下露天咖啡座打量着他们或她们,玩近似于猜单双号的游戏,然后分析集体艳遇的可能性。结论是——你怎么可以在一间酒吧里勾搭了一个陌生人然后跟同伴们一一道别,然后就跟着他走掉了?所以,其实,这样的酒吧,大家都是去看热闹的,少女们集体前往当然是这个年纪依然期待奇遇发生的动机,而大叔们骚动寂寞的心,也需要寻找一个出口去开开眼界。我那个朋友上楼去过两次以后,基本不再相信“邂逅”和“缘分”了。用他的原话来说:“还是你们给我介绍个知根知底身家清白的姑娘吧!”

原来楼下大堂里有一只大沙发,每每在夜半时分坐满了男男女女,根据我们的分析,那都是在楼上的酒吧里勾搭成功的一堆人,然后出来寻个清静地方商量your place or my place的问题,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磨叽了好半天,还是各自回家了。后来,大厦觉得太有碍观瞻了,就把沙发给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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