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笔名(10)

也许没有人能挽救凯蒂。许多年后,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读到了小说家罗伯特·斯通撰写的回忆录《菁华:回忆六十年代》。“到六十年代中期,生活给美国人带来了那样多的东西,美好的前景令我们所有人都有些飘飘然,”斯通写道,“新事物飞速发展,还没等我们弄清它们的定义,它们就超出了我们的控制。我认为,我们当中那些最最在乎变革的人,将人生投入到变革当中的人,受蒙蔽的程度最为深重。”

读到这段话时,丹尼觉得,嗯,凯蒂·卡拉汉正是这种情况。但罗伯特·斯通的那本书写成时,已经来不及挽救凯蒂了。所以她并不寻求保护,也无从得救,但——除了她那看起来既放浪不羁又好像尚未成年的外表——她的很大一部分魅力在于,凯蒂是个叛逆分子,这也是让丹尼很想拥有她的原因。(在性爱方面,她也有着不愿专一的叛逆气质;你永远不知道凯蒂接下来会做什么;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

“坐吧,迈克尔,坐吧——吃点东西!”老波尔卡里不停地劝利里先生,但这位激动不安的爱尔兰人太过亢奋,什么也吃不下。他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又喝了一两杯红酒。可怜的利里先生没法正视卡尔梅拉·德尔波洛洛,丹尼明白,利里先生一看她,就会想起她左腋也许有一片黑桃形的腋毛没刮,就像小精灵的山羊胡。多米尼克一瘸一拐地走进厨房,给利里先生拿来一块英语教师最爱吃的西西里肉馅糕,这时成长中的作家丹尼·巴希亚盖洛普看到,这头老猫头鹰换了一副眼神,惊异不置地盯着父亲的跛脚。也许确实有一头熊吃掉了厨师的脚!利里先生也许在想;也许确实有那么一位三四百磅重、头发垂在腰际的印第安女人!

还有一件事,利里先生也没有向埃克塞特据实相告——他说这些移民有着小题大做的倾向。利里先生不是说过,巴希亚盖洛普这孩子“与众不同”吗?在夸大其词地写作这方面,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堪称天生的夸张好手!在衣阿华市的雨夜里,尽管丹尼心烦意乱,但他仍然坚持往下写;他对凯蒂·卡拉汉依然存有一丝爱意。(丹尼刚刚开始明白,父亲说那种颜色是销魂夺魄的蓝,是什么意思。)

约翰尼·卡什的那首歌是怎么唱的来着?丹尼觉得,他第一次听到那首歌,是六七年以前的事。

哦,那双蓝眼睛我始终无法忘怀,

走到哪儿我都能看到它们。

让我的注意力再分散一些吧,作家心想;他就像铁了心一般,要从与亲爱的利里先生一起待在“拿坡里附近”的那天晚上抽身出来(让自己置身事外)。

利里先生喝了第三四杯红酒,吃掉大部分肉馅糕之后,才鼓起足够的勇气,从夹克里面的衣袋取出那个淡灰色的信封。隔着桌子,丹尼看到了信封上的鲜红字迹;十五岁少年知道埃克塞特的校徽是什么样。

“让姑娘们回避一下,多米尼克。”直到现在,作家仍然觉得,利里先生的这句话言犹在耳。老英语教师扬了扬下巴,他指的是身材诱人的卡洛杰罗那姑娘(丹尼的表姐埃莱娜),还有她那位发育过于成熟的朋友特雷莎·迪马蒂亚。丹尼放学后,到厨房后面换上服务员助手的黑裤子时,这些姑娘总是粘在他身上。

“给丹尼一点儿空间吧,姑娘们。”托尼·莫利纳里跟她们说,但她们总是挑逗个没完。父亲决定让他去埃克塞特,除了亲爱的利里先生,也许还应该归功于这些姑娘。

这部分不好着笔:父亲眼里噙着泪水,说:“唉,丹尼尔,如果那是所好学校,就像迈克尔说的那样,要是你当真想去——唉,我想,我和卡尔梅拉可以偶尔去看看你,有些周末你可以回波士顿的家里来。”在说到“偶尔”和“有些”的时候,父亲语不成声,在衣阿华市的那个雨夜里,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回想起了这些,尽管他根本写不下去,但他坚持不辍。

丹尼还记得,自己起身去了“拿坡里附近”的厨房后面,免得让父亲看到自己哭了起来——这时卡尔梅拉也落泪了,不过落泪在她是常有的事——丹尼在厨房里多耽搁了一小段时间,把一块洗碗布打湿。利里先生因为太过贪杯,没有注意到,丹尼把老师的雨衣后背给擦干净了。那个用白粉笔画的“O’”很容易抹去,比那天晚上的其他一切都容易抹去。

丹尼永远也不会忘记,当天夜里,他躺在卫斯理短街那座公寓的卧室里,听到父亲哭了又哭——卡尔梅拉试着安慰他,结果也哭了起来。

最后,小丹尼拍了拍两间卧室中间的那堵墙。“我爱你们!我会经常回家的——只要可以,我每个周末都回来!”

“我爱你!”父亲哭着回答。

“我也爱你!”卡尔梅拉喊道。

唉,他写不出那时的情景——他永远都写不好,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想。

这一章题为《外出求学》,是这位二十五岁的作家的第二部长篇小说的一部分。在衣阿华大学读作家班的第一年年末,他完成了自己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此后两年,他花了很多时间进行修改。在新罕布什尔大学读大四时,他颇为幸运,英语系有位驻校作家把他介绍给了一位文学经纪人。那本书刚寄到第一家出版社,就被这家出版社给买下了。再过好几年,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才会意识到,自己是何等的幸运。或许,那年从作家班毕业的学生里,只有他已经有一部长篇小说得到了出版商的认可,即将出版面世。这令丹尼遭到了某些同学的嫉妒。不过他在这帮学生当中没有交上多少朋友:他属于已经结了婚、有了孩子的少数人,所以他不大参加同学们的派对。

丹尼曾给凯彻姆写信说过这本书的事。他希望这位伐木工能成为首批读者中的一员。这本长篇小说要到1967年12月才会出版,也有可能要到来年,尽管这部小说把故事背景设定在新罕布什尔州北部,但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向凯彻姆和父亲保证,书里没有提到他们。“书里写的不是你们俩,或者我的事——我还没做好写那些事的准备呢!”他告诉他们。

“也没有安杰尔和简?”凯彻姆问;听起来,他有些惊讶,也许有些失望。

“它不是自传式作品。”丹尼告诉他们,它确实不是。

如果亲爱的利里先生还健在,他读了这本小说,大概会说它“相当离奇”吧,不过利里先生已经过世了。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在回想“拿坡里附近”那个收到埃克塞特来信的下午时,想起了老朱塞·波尔卡里也去世了。餐馆搬了两次——先是搬到舰队街,后来搬到了北方广场(那儿是它的现址)——托尼·莫利纳里和保罗·波尔卡里轮流担任领班,这样他们也能离开厨房,稍事休息。多米尼克(脚还跛着)不是当领班的料,尽管他要接替主厨或大厨的岗位,但只要保罗·波尔卡里去干领班,丹尼的爸爸也要轮流接替比萨厨师的岗位。卡尔梅拉像以前一样,仍然是那里最受欢迎的女招待:她手下总是管着两个年轻女招待。

他在埃克塞特和新罕布什尔大学期间——就是说,直到他跟凯蒂结婚以前——到了暑假,丹尼就去“拿坡里附近”当服务生,遇上保罗或者父亲需要休息一晚,他就充当比萨厨师。如果他没当上作家,丹尼尔·巴希亚盖洛普有可能成为厨师。在衣阿华市的那个雨夜里,在第二部长篇小说进展不利,而第一部长篇尚未付梓出版之际,丹尼情绪颇为消沉,他心想,也许归根结底他还是要当厨师。(倘若在写作上无法成功,起码他还会烹饪。)

至于接下来这一学年,丹尼已经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佛蒙特州的一所规模不大的文理学院,教授创意写作和其他一些英文课程。在申请这份工作之前,他从未听说过这所大学,不过他的第一部小说由兰登书屋出版,他还在衣阿华大学享有盛誉的写作班获得了艺术硕士学位——这下,丹尼要当大学老师了。年轻作家为自己要回新英格兰感到高兴。他想念父亲和卡尔梅拉——谁知道呢,也许他真得多去看看凯彻姆。自从父子俩在那个可怕的四月星期日逃离绞河镇以来,丹尼只见过凯彻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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