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伽耶 / 圆心

算起来,我认识维华才不过四年,不去细想,倒觉得有一辈子那么久了。

我是专程跑到印度认识的他。听上去不错吧,为了认识他,我差点死掉。

那年我25岁,奉命在举国欢庆的春节期间去印度参加一个国际会议。本来是属于我上司的差事,但他老婆春节要临盆,好吧,我这个女光棍,反正也不耐烦在家看春节晚会,欣然领命。妈妈很不乐意,我为逗她开心,告诉她我要去的地方叫做“菩提伽耶”,是佛教四大圣地之一,相传释迦牟尼就是在那里的菩提树下悟道成佛的。我答应老太太,回来带最好的佛珠给她。

但是我到了菩提后,就一病不起。发40度高烧,起了一身红疹子。大会秘书长也被惊动了,日日来看我。会议共有三天,我只穿着套装勉强在会场上坐了一个小时,实在是太有辱使命。我被送到菩提的中心医院,诊断我患的是被蚊子传染的热带病——登革热。医我的人,就是维华。

后来几年我常将他唤作“柯棣华大夫”。维华是台湾人。我叫他柯棣华的时候,他就叫我“女八路”。

嘿嘿,我实在不知道佛为什么会让我们相遇,一切显得这么荒唐。也许就因为不像真的,所以一切才会那么美好。

我在印度足足待了一个月,医院不肯轻易放我回去,我且了解到北京只有一家“铁路医院”可以收治这个叫做登革热的病。也许一个月已经足够长了吧,对我和维华而言,因为据传说,爱情发生在两人相识的最初四十秒。后来他问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四十秒里我都想了什么,我答:退烧。

我不喜欢印度,我在那里的时候每天都哭,想念妈妈。为此维华日日加班,陪我说话,我渐渐开心点,每天数胳膊上的红疹子少了几个。

我终于获准回到北京,领导又放了我一个月假,我听说单位里怎么议论我的都有,例如说我装病在国外骗外汇补助,真是气得要死,早知道不如死在外面算了,我想休完那一个月的假就辞职,想得很坚决。

上班第一天,接到维华的电话。我在办公室里跟他说着说着话,就哭了。

我们开始通信。我生日的时候他寄了包裹来,是一尊端凝的佛像。

一切都似乎很离奇曲折,可惜维华的身份落了俗套,他是别人的丈夫和父亲。

也许就因为错的爱才格外不易放弃吧。我们又隔得那么远,我曾想,这份爱是安全的,我可以静静拥有他一生,却不伤害别人。我们只是通通信。反正没有领导肯再派我去印度。我甚至可以结婚,然后静静地,在心里爱着维华,他只不过碰过我的胳膊而已,而且还因为他是我的医生才碰的呢。我只给了他一只胳膊罢了,这样的爱情,能伤害到谁呢。

一年后维华突然到北京的时候,我就是这样跟他说的。

我在电话里劝他回去,回印度去。他不答应。他让我去饭店见他。我反问他: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才去饭店见男人吗?他说,被那个男人救过命的女人。我强忍着眼泪笑他:有什么了不起的,北京的传染病医院,每天医好女病人的男大夫有三千多,都开了房让人报答去?他停了半晌说:你胳膊上有我写的字。

我愣了,硬着头皮问他是不是印度英语讲多了,脑子糊涂了。他一字字地说:你睡着的时候,我用酒精棉签在你的胳膊上写过字。

我问他:写的什么?

他说:佛,我向你要这个女人。

那天我出来见他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我歪歪扭扭地开着跟朋友借的小车子,带他去看故宫的护城河。

我们在那车里待了一夜。

我不是没有恋爱过,不是没有拉过男人的手,不是没有吻过。但是,这是唯一的一个男人,与我在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最爱的一个角落,过了一夜。

维华说,他可以很快在北京一个合资的医院谋到理想的职位。我相信。他让我想起闺密的“朋友”,从鸟不拉屎国搬过来,太太女儿也带过来,在公司的帮助下,很快安好一个家。那人的家还上过装修杂志——真的有些人是这样,什么事,一出手都做得有模有样,工作料理得好,家料理得好,连情妇,也料理得好。

所以乍一听到维华这个提议,我第一感觉是应该恨他才对,骂他是流氓伪君子才对。

不过我没骂他,我很认真地想了想。维华喜欢我,我也喜欢他,我们无法解释这种喜欢,我因这种喜欢而狂喜,但我仍知道,这是错的,我们是错的。

也许我可以不必想那么多。可以安慰自己,人想得太多是没用的。当初,在一个中国人最不可能出门的日子,我走了那么远的路,差点丢了性命地去遇上他,还不都是命?人和命有什么可争的?况且我也很快乐。也许我可以从原来的单位辞了职,然后自己去开一个小翻译公司。维华会给我一些钱。维华的口头语是:没有时间和钱解决不了的问题。他可以用时间得到我,我再用他的钱实现学生时代的小梦想,然后我们过上悠然而缺德的日子。我们偶尔会谈到菩提伽耶那个地方——“要不要一起回去一次呢,回去向佛还愿?”

可是我并不确定佛会不会喜欢我们那样子。

我们自己会喜欢吗?未必,未必,未必。

所以,还是,算了吧。

北京与菩提伽耶的距离,是那么远,只有无关的旅游杂志才会把这两个城市放在一起。也就自然更不可能有人,把我和维华放在一起,连我们彼此,都没有这个能力。

虽然我常想脱掉鞋子朝他狂奔而去,但因客观存在的遥远距离,一切都尚在可控制的范围内,清晨总是新的清晨,会让我忘记深夜那些狂乱的念头。

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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