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乌托邦(1)

文学是我理想的乐园。在这个乐园里,我享有一切权利。没有任何感觉上的障碍能够阻止我和作者以及作品中人物交流。

至此,我已把自己的生平作了一个简略的叙述。但我还没有告诉大家我是何等地嗜书如命。我对书籍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普通人。其他人通过视听获得的知识,我则是全靠书籍,因此,我要从我开始读书时说起。

1887年5月,我第一次读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那时我才7岁,从那时到现在,我如饥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启蒙读本,一套儿童故事和一本名为《我们的世界》的叙述地球的书,这是我全部的书库。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把她认为我能懂得的故事和诗歌写在我手上。但我宁愿自己读,而不愿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喜欢一遍又一遍地读我觉得有趣的作品。

实际上,第一次波士顿之行时,我才真正开始认真地读书。在学校里,老师允许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图书。不管书中的文字我能认识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读不误。文字本身使我入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一点儿也不明白其含义,但都能记在脑子里。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朋友们都很惊奇我的词汇竟如此丰富。我准是不求甚解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价值的书读懂、读完。

8岁那年,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她问我喜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描写一个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这本小说的名字就叫《方德诺小伯爵》,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我们直到8月才开始读这本书。

我们刚到海边时的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又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

她返回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方德诺小伯爵》。记得那是8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当我们穿过草地时,许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裳上弄干净再坐下来,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时间。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一层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空气中充满了一阵阵的松香。

故事开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急于想跟上故事的发展,根本顾不上那些生字了,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也听得有些不耐烦。当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书拿来用手去摸上面的字。这样急切的心情,我永远也忘记不了。

被我的热情打动,安那诺斯先生把这部小说印成了凸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啰嗦地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还是第一次。

从这本书开始以后的两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那些书的书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读,哪本后读。依然记得的有《希腊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天方夜谭》、《瑞士家庭鲁滨孙》、《天路历程》、《鲁滨孙漂流记》、《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对这些书做什么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写得好坏,也不管文体和作者情况。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我接受了这些珍宝。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从一本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最初读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发人类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将个人的道德完全归属于自爱,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自爱,就能产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拉·芳登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相比较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乐不可支,其悲惨遭遇有时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泪,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极为含蓄,使你都意识不到。

我对历史也有一种偏好,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象空间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在我思想深处的神殿里,仍然供奉着我最敬爱的神灵。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爱——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亚和伊阿松太残忍、太贪婪,简直无法容忍。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干了那么多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

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伊利亚特》史诗让我把古希腊看成了天堂。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就了如指掌了。在掌握了古希腊文文法以后,便对古希腊文宝藏一览无余。伟大的诗篇,不论是英文还是古希腊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是不需要别人翻译的。相反,人们常常用他们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扭曲了伟大作品的意义。他们要是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个字,也无须弄清其词法和句法的属性。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掘出的东西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的知识,但也无法表达出对这首光辉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当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达出来的。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就感到自己的灵魂在升华,将我从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解脱出来,游荡于形骸之外,飘然于广阔无垠的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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