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1)

我将青春献给了谁——我的职业时尚生涯

苏芒

“你是怎么开始干这一行的呢?”很多专业人士都在采访中被问到过这个问题。如果说小时候爱画穿衣服的小人儿,或者对时装过目不忘、爱穿衣打扮,包括对品牌有侦探般的辨识力,也算时尚预兆的话,我身上可能有过一些蛛丝马迹。但我真正的时尚职业生涯却是这样开始的:

19岁于中国音乐学院毕业后,我一心想从事文字工作,可是音乐学院的文凭让我去出版社和杂志社求职,都纷纷遭遇闭门羹。无奈之下,我有了一段短暂的武警文工团古筝演奏员的工作。上帝总是在你绝望的时候才会眷顾于你。有一天,在一位姐姐的介绍下,我来到了位于北京东单西裱褙胡同54号小院,一家叫《时尚》的杂志社。人生,在我搬着自行车跨过高高的木门槛儿的时候,竟然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我竟然成了中国第一代时尚人。

当时光过去很久之后,任何辛苦和不堪都会被镀上幸福的光彩:从骑着自行车驮着杂志在寒风烈日中到处拜见客户,到坐着头等舱满世界第一排看时装秀;从深夜拿着稿纸写稿写到生颈椎病、在没有暖气的小院子里生火做饭抄信封,到受邀欣赏绝世珠宝、高级定制,与时装大师谈笑品酩。我曾笑说时尚杂志的职业是天上人间的生活,你在一个又一个无尽无休的深夜加班截稿吃不上一顿饱饭;你得到处奔走赶场看秀,还得像个地盘工一样开工拍照;你也能明星一样光彩照人矜持微笑尽享荣光。记得早先我没有车的时候,常常穿着美丽的礼服,在晚会散尽的冬夜街头打车,朋友看见不好意思停下来载我,真的,有什么顾虑呢?我一点也没有。

至今记得时尚大帝卡尔·拉格斐对我说:“我从来不工作,我只做我喜欢的事。”世界上哪有比做自己热爱的事更棒的人生?一旦找到了,你会上瘾一般,爱上它。时尚—就是这样的一份事业。

救火队员

我在1994年来到了刚刚创刊不久的《时尚》杂志。那时我穿着小花裙,扎着蝴蝶结,费劲地把自行车搬过一个高高的门槛儿,就到了北京东单西裱褙胡同54号小院。那是一个典型的北京小四合院,南北两厢房子,南面是时尚的吴总(2009年故去的《时尚》创始人吴泓先生),刘总(现时尚传媒集团总裁刘江),小殷,晓红;北面是老艾,我,还有鞠宏、小吉,西侧有走廊相连,实为厨房和厕所。下雨的时候,从格子窗里看出去:清湿的红砖地、碧绿的大枣树、安静的自行车,好一幅安家治学的怡然美景。冬天里,满院子阳光,红烧带鱼的气味渐浓渐香,我推开门,站在当院里大喊一声:“吃饭了!”南屋里的人便笑眯眯地走了出来……

那会儿除了帮我们管家做饭的李师傅喊人吃饭之外,我还兼做着时尚杂志编辑、记者、广告员、寄书员等更加“重要”的工作。南屋的四位和我们屋的老艾,个个是我可敬又可爱的领导。记得吴总面试我的时候,我一紧张没坐稳摔了一跤,但我大笑着站了起来,他觉得我心理素质真够好,说来试试吧!以后很长时间他总叫我“小苏芒”。小殷是顶头上司,和现在一样,又理性又具体,先表扬后指出问题。同志们都没有电脑,三千多字的稿子,说不行我就连夜打翻重写一遍,水平问题加上强烈的责任感、自尊心,连改三遍三个通宵也是常有的事。虽然年轻力壮,那会儿还是得了颈椎病。小殷实在感动不过,开始教我用剪刀和胶水,保留好的部分。于是,那时的稿件常常是带“补丁”的。那时我叫老艾“艾老”,一直叫到今天。他像个大管家,操心得很,我也和他贴心。但是记得他常批评我吃菜多吃饭少,这个从小养成的坏习惯,到了也没改好。那时对刘总印象不深,总觉得他像个恃才傲物又得忙着挣钱的矛盾人物。

还记得初夏的一天,敞开的门窗飘进滚滚浓烟,我们跑出去一看,不得了,对面的房子失火了,我又喊又叫地跑回去,找脸盆接水,大家全都冲出去,泼水救火。等消防车来的时候,我的手表壳碰掉了,裙子也燎了一点,然而心中却燃烧着英雄主义的熊熊激情,快乐极了。那就是青春吧?我连初恋的滋味都记不得了,可是写到这里,心儿竟然酸酸的。有些东西,真是“不思量,自难忘”啊!

在《时尚》许多年了,经过了许多事,见过了许多人,也做过很多杂志,其中的挫折和艰辛,很难一一回忆起来。可那股救火队员的激情、幼稚逞能的英雄主义精神,我却从未放弃过。那时刘总常夸我能“指哪儿打哪儿”,也就是“到《时尚》杂志需要我的地方去”。真的心甘情愿吗?真的能够做到吗?荣辱与共、共同发展,在这个现实的社会里,真的还存在吗?

成长的烦恼

1997年,对于我们整个《时尚》杂志,都是划时代的一年。我们与世界最著名的《COSMOPOLITAN》合作了。

在此之前,有很多事需要说一说:大事有《时尚》改月刊、男女分刊、与《VOGUE》试合作,未果;与《marie claire》试刊,仍未果。我因会点法语,曾有幸跟随吴总,一起在寒冬里骑自行车去王府饭店,与《marie claire》的法国人谈合作。虽然骑着自行车,吴总穿着鳄鱼牌羊绒大衣还是很有风度,深得老外夸奖。

小事嘛,却是我人生中最大的改变。1996年元旦前,精明的刘江同志,也是当时我们时之尚广告公司的总经理,忽然之间看上了我(也许预谋良久不曾得知)。我从认识吴总的第一天起,就说明此生大志愿为文字工作者。可能出于对企业发展的长远眼光,可能由于本人在“全民皆兵”—即人人都拉广告的创业时期表现出色,两位老板正式找我谈话,劝我从编辑部正式调到广告部去:因为广告和编辑是一定要分开的,因为要办一本好杂志一定是需要广告的,因为我调到广告部会为杂志作更多的贡献。

我永远难忘那个元旦。考虑了自己的理想、自己的特长以及自己所有的不适合做广告的弱点之后,深思熟虑的我向领导表明我还是想干编辑,并礼貌地拒绝调动同时表示感谢之后,心安理得坐上火车回济南过新年去了。新年新气象,兴冲冲的我来到已搬到船板胡同的办公室时,惊讶地发现,我的办公桌不见了。原来,两位领导在假期亲自将我的办公桌从编辑部搬到了广告部,我的职业生涯,也由此发生了根本的转变。我也在杂志广告的行业中,一干就是五年。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年轻幼稚,我常常站在领导的对立面,而《时尚》的两位领导却一直宽容、开朗。搬家我也反对、辞退李师傅我也找领导,跟个刘胡兰似的。最可笑的是,在有一年广告大涨价的时候,我竟敢说我可拉不来,然后一甩门而去。他们从没跟我急过,我只记得吴总在我入行的时候,在那个十米见方的陋室中对我说:“苏芒,我们是要做世界一流的时尚杂志的!”那意气风发的样子,至今仍深深地鼓舞着我。

我呢?在反反复复同领导“叫板”的过程中,屡战屡败,越发认识到站得高看得远的道理。刘总常对我说“帮人就是帮自己”、“要相信比你强的人”。很多朴实的道理,不亲身经历是很难真正明白的。如果没有广告行业的锻炼,我怎么会有敏锐的市场感觉?如果不是那时辛苦的奔走、无数次被上司退稿、被客户拒绝,又哪里会有坚强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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