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到晚霞,也看不到晨曦”(1)

第一章

“看不到晚霞,也看不到晨曦”“我们正处在既来自过去,又达不到将来的中间环节,我们既看不到黄昏的晚霞,也看不到黎明的微曦,未来的人啊,你们也许永远不可能理解我们。”

作为过渡时代的发言者,多年前记诵的赫尔岑的诗句,常常会触动我敏感的“新闻心”。我们不愿傍大款,也做不了世界新闻史上挂满勋章的扒粪者。我们所能做的,就是秉承理性建设性的态度和立场,与我们的国家一起拥抱全球化,在一个千年未有之变局中,与各种进步力量一道“咸与维新”。

本章中的四篇文章,第一篇是我一本老书的后记,喃喃自语地道明了我的认知,也暴露了我的软弱;后面三篇,是我为报纸杂志撰写的试刊词,或者记者节社论什么的,因为此类文章往往是以编辑部名义发布的宣言,所以,它们很豪言壮语,很大义凛然,很理想,很“大我”。

第一章“看不到晚霞,也看不到晨曦”

我们是记者,不是商人,也不是政治家

某年记者节,我为所在媒体撰写了一篇社论,主张记者应当返回职业原点,不但懂得新闻商品的最终购买者是公众,而非广告商,还须竭尽所能地限制我们咸与政治的冲动,避免陷入意识形态的泥沼。

我们是记者。我们以采掘新闻为天职。我们传播新闻,让住在小村庄、小市镇里的平民像国王一样,享受知道的权利。我们的前辈,用马匹、用驿站、用邮差、用电报电话,我们用传真机、用可视电话、用手机、用伊妹儿。采集传播新闻的手段始终在变,不变的是我们作为记者的职责: 自由而负责任地传递新闻,让公开、充足、未受污染的信息,驱散密室的阴霾,填平不对称的信息鸿沟,福佑公众。尽管真相永远在他处,我们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

我们是记者,不是商人,我们的老板可以和客户讨价还价,我们会因为所在媒体广告收入的上涨下跌而拥有完全不同的福利,但这不是我们贱卖自己的理由。足够的酬劳,完备的合同,的确是我们走向职业化的前提,可收入不是我们出卖公众知情权的借口。我们不是被人用枪逼进报馆、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我们可以选择做银行家,我们也可以选择福利薪酬更优厚的媒体公司,我们不是终身受雇于哪一家媒体的“包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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