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人 第十四章(5)

女法官礼貌地说:“我们也正在找柳总哩,他是第二被告。”

一会,柳丝疆来了。江艳美不顾法官在场就骂:“老蔡皮,不是给了那小婊子5万块吗,她怎么这么不要脸,还起诉到法院。你跟她签的合同在哪?”

“没签合同。”柳丝疆压着火,碍于法官情面没有发作。他非常反感女人动不动就歇斯底里大发作,话又说回来,有哪个男人不喜欢温柔哩。他强装笑脸对法官说:“晓凤的生活状况的确不适合抚养孩子。”

法官说:“原告的情况我们也了解了。我们想问一下,你们愿意不愿意接受调解。”

“愿意,愿意。”柳氏夫妇几乎异口同声。

“好,我们再征求一下原告的意见。那咱们就确定在15天之后也就是1991年5月20日早上九点进行调解,如果原告拒绝调解,同样时间开庭。”

柳丝疆仔细看了起诉书,答辩时间是自被告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15天时间。法官给出的时间正是满足了法律的基本要求。

柳江艳美和柳丝疆收下起诉书副本,并在送达回执上签了名,两个法官就客气地告辞了。

法官一走,江艳美就撒起泼来,又哭又闹甚至在地上打开了滚。她不能没有宝宝,有宝宝她才是温柔的女人,有宝宝她才是善良的溺爱的母亲,宝宝的到来给予她的是全部的生命的意义。柳丝疆对于江艳美的反应很意外,他原来只是哄骗江艳美把孩子养在身边,他怎么放心自己的血脉养在一个风尘女子身边哩。就人格和人性来说,江艳美比喻晓凤都要高尚许多。柳江艳美论出身是港姐第三名,论财产是千万富婆,论地位是本集团董事长,论名分是合法妻子…….郁晓凤有什么?当时之所以和她上床,完全是江艳美缺少女人的温柔还喜欢捆绑做爱,郁晓凤年轻善解人意。妈妈的,老柳就是管不住大腿根上那根东西……

“我们别再窝里斗啦!”柳丝疆说:“当务之急是把律师叫来,商量对策。”

柳江艳美立刻止住哭声坐了起来,到卫生间收拾仪容。等他从卫生间出来,本公司的法律顾问谢律师已经闻讯过来了。谢律师仔细看过《起诉书》说:

“第一,官司我们稳操胜券。理由:1)宝宝监护权不是在柳董,而是在柳丝疆总经理。柳总作为孩子生父,是孩子第一法定监护人。起诉柳董根本不成立;2)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都是第一法定监护人,但是,当两个第一法定监护人离异或者不属于一个家庭的时候,被监护人10周岁以上要参考被监护人意见,被监护人小于10周岁的根据有利于被监护人成长原则,由法院判决。”谢律师一口气说了这么多,他有意识停顿一下,让不太熟悉大陆法律的柳氏夫妻消化一下。

果然,江艳美立刻明白了:“我们这样的家庭肯定比那个小婊子有利于宝宝成长。你瞪什么眼睛,啊,柳丝疆你还护着她,她就是婊子、婊子、婊子。”

谢律师在,柳丝疆并不跟她计较,他把目光投向谢律师:“最好庭外和解。就怕媒体掺合进来搅局。”

谢律师说:“恕我直言,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不大,我怀疑郁晓凤是受人操纵,醉翁之意不在酒……”

谢律师的判断是正确的,郁晓凤拒绝了法庭调解,1991年5月20日,礼下区法院民庭在第二法庭不公开审理了郁晓凤起诉柳江艳美和柳丝根孩子监护权一案。整个审理似乎都在谢律师的掌控之中,临到庭辩结束进入当庭质证阶段,郁晓凤的代理律师忽然表示要向法庭提供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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