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惘(4)

 

我抬头看了壮汉一眼,忍不住吞了口口水。壮汉1.8 米左右,全身肌肉,古铜色皮肤,穿着牛仔裤和白色汗衫,手臂上一大片刺青,还打了眉环,除了不会讲英文,他根本就一张标准好莱坞混混脸。

我又犹豫了一下,才决定跟他们走。混混似的警察带我搭手扶梯上楼,来到类似台湾的捷运大厅,他走到一面巨大的白墙前面,打开墙上一个小小的开关,输入密码,白墙突然像是电影《不可能的任务》一样,翻开变成一道门,里面俨然是一个巨大的办公室,人们来来往往地忙碌着。

等到作笔录的时候,他们才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会说英文的警察向我解释,那两个混混其实是便衣刑警,专门打扮成一般旅客混在地铁或是火车上抓小偷,他们早就盯上了那个瘦子,终于在他对我出手的时候人赃俱获。

透过单面玻璃窗,我看到那个瘦子被铐在椅子上,一脸垂头丧气。他跟我想象中的小偷或坏人不同,我想象中的小偷应该是黑人或是拉丁美洲人,看起来很奸险,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小偷会是个法国人,而且白白净净的,像个大学教授。

刑警跟我说这个小偷被抓到的时候身上有6000 欧元的现金,想必都是今天的收获,没想到他最后却因为偷一个里面只有60 欧元的钱包被捕,说来也真是讽刺。

刚到警局的时候我拜托警察让我打电话给筱涵,等作完笔录以后筱涵已经赶到,她一进来就惊讶地跟我说那扇门好酷,等警察拿笔录离开以后,筱涵笑着说:“刚才我一进来,那些警察以为我不会说法语,就开心地跟彼图说:警察细心地叮咛我以后要小心保管钱包,还开心地和我合影。

此说:‘哇,又来了一个中国娃娃,好可爱喔,拜托你等一下要多问一会儿,不要这么快让她们走了!’”

离去的时候,筱涵故意用法文说了一段又长又臭的感谢词,那些警察看她居然会说法语,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全都尴尬地笑了。

虽然只在巴黎住了一个星期,我却已经深深喜欢上这个城市。巴黎的男人和女人特别美,他们不像英国人那样刻意打扮,却韵味十足,一举手,一投足,都像在演王家卫的电影,淡淡的哀愁,淡淡的意境。我在巴黎发现人的美丽不只是外表,更是从内里散发出来的气质,那种魅力,才是最让人喘不过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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