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几天,他妈死了他却不回家奔丧的事儿不知道怎么传了出去。一帮早就嫉妒成红眼病的兔子赶紧跑到曾子那儿报告了始末。曾子气昏了头,叫来吴起,问,有这事儿么?吴起犟着脖子,答,有。曾子最注重孝字,一听居然是真的,冠心病都快犯了,跺着脚直问为什么。吴起倒也坦率,说老师您太幼稚了,大丈夫一言既出,咋能说话不算数呢,既然当初发誓发达了才回家,那现在发生任何事我都不能食言。
就这样,吴起终于被开除学籍。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反正这儿也呆腻了。
看出来了吧。没能出人头地,被人嘲笑,立马杀三十多人;为了升官发财的誓言,亲妈死了也不回家奔丧――吴哥之心狠手辣,之果断残忍,果非常人。有这样的野心,这样的魄力,何愁当不了大官儿?
吴起做了鲁国的官员,军官,还娶了个外籍老婆,齐国第一代移民,长得蛮漂亮,人还挺贤惠。但就这样的日子,吴哥还觉得挺憋屈。离他的理想远着哪。
这当口,齐国来攻打鲁国了。鲁国是个小国,没什么人,平日里大家混吃混喝也就算了,社会也挺和谐的,真正到了紧要关头,都往后躲,没人肯带兵还击。吴起一瞧,这才正是自己出头的好时机啊。于是挺身而出,跟鲁王说,老大,我来!鲁王一喜,正准备答应,突然想到件事儿,问道,小吴啊,你家属是齐国人吧?吴起一愣,说是啊,这有什么问题吗?鲁王前一秒还在热带阳光下游泳看美女,后一秒立马觉得自己在冰天雪地裸奔上了,心想,好不容易找到个不怕死的,赶巧他家属又是齐国人,你说,要是他被枕头风一吹,带着我的人马全跑到齐国那边,那老子不是死得更快?鲁王这心拨凉拨凉的,挥挥手,心灰意冷,说你下去吧,这事儿改日再说。
吴起看鲁王这态度,立马明白他动了啥心思了。倒也没犹豫什么,撒开腿往家里奔。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回家面对老婆的,难道对老婆说,不好意思,借脑袋一用。估计把自己当出家人就成,一边儿瞄老婆婆白花花的皮子,黑黝黝的眼睛,一边用唯物主义的叮咛自己,都是红粉骷髅,红粉骷髅,一切都是那天边的一朵浮云,大丈夫何患无妻。杀了这一个,还有后来人。
吴起怎么想的已经不重要了。反正最后结果就是,他杀了自己的老婆,然后跑到鲁王面前,贞烈无比铿锵有力地表达了自己对鲁国的忠贞。鲁王吓傻了,这厮虽然是王,但平生哪见过这等鲜血淋漓血肉横飞的忠诚誓言?人家把老婆的脑袋都用来表忠心,太下本了。于是战战兢兢地答应了吴起的请战要求。
――杀妻事件,算做吴起的一个分水岭。以前吴哥都是“挺纯粹”的心狠手辣,反正咱就狠成这样了,你看着办吧。这次杀老婆呢,估计一个目的是练练手(好久没杀身边的人了,挺手痒的),另一个目的就很明确了,向鲁王表达忠诚之情,希望上级给自己机会。爱你爱到杀死她,我的心你还不明了么?
说到这里,另一位杀妻英雄倒不得不提一下:春秋时期著名杀手要离。吴国公子光请他去杀仇人庆忌。公子光为了让要离尽职,肯定是下了本钱的,无非就是晓之情义,动之金钱。但要离为了名垂青史,倒比雇主下本得多。――先上演杀妻秀。
要离想混进庆忌内部,但庆忌这人猜疑心又相当重,咋办?要离干脆利落地杀了老婆,再砍下自个儿的一条手臂,跑到庆忌跟前说,公子光杀我老婆,害我残疾,我一定要报仇,今后我就跟你混了。――这么下血本,庆忌能不信么?但要离后来暗杀了庆忌之后,并没有逃跑。跑了太没悲壮的英雄色彩了,而且人家肯定盯着他杀老婆的事儿不放,那自个儿永垂不朽的一番苦心不就白费了么?――再上演悲情秀。于是慷慨陈词,痛骂自己为了报知己之恩,却犯了不仁不义之过,说得围观的八卦人士眼泪哗哗的,才抹了脖子――这下真的名垂青史了。你瞧你瞧,士为知己者死,多么伟大崇高的感情。至于背后那枉死的女人,谁看得见?不过是为了要离充当了身为义士的踏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