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经堂(2)

关于祖父和佛教之间的更深的关系,我是在成年以后才逐渐了解到的。前面讲到,祖父在主政西康的时候,对于佛教在当地社会中的作用给予了高度重视。这种重视的态度,不仅体现在他对佛教在康区所具有的巨大影响力的估量,而且体现在他对佛教学理的钻研。在祖父看来,一般论康政而欲以崇佛治康的人,只是注意佛教在康区拥有实力这一方面,而对于佛教的内在学理及其与康区治理和建设之间的关系仍缺乏认识。我在阅读一些文献时注意到,在后一个方面,祖父是进行过研究和思考的。这或许构成了他治理康区独具特色的部分。

祖父认为,如果只从实力角度来考虑崇佛,则“不免失之虚伪”,如此治康“无以促进康民之倾心结附”,因而也无法“开康省新文化之良机”。他主张从佛教文献整理、学说研究、论辩等处着手来形成新的文化基础。

祖父之关注佛学研究,除了是出于和佛教界人士深层文化沟通的需要之外,确实有一些现实问题的处理需要他对佛学有所了解。比如,佛教中有黄、红、白三派,从尊崇佛教的理念出发,三派同在尊崇之列。而从政治治理上考虑,哪一派更需提倡,是祖父在康区当时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要处理好这个现实问题,就需要对这三派的特点有所了解。祖父当时采取了“特别提倡黄教”的政策。他这样做具有对佛教中这三派的认识上的根据:

“红、白两派,其教授法多宜于上根人。黄教普遍上、中、下三根,其特点为讲究性相、严守戒律二者。讲究性相,则知识明,严守戒律则行为正。果使人民知识皆明,行为皆正,政治上所得之裨益尚可计耶。”

当时在康区最流行的教派是黄教。从文献看,祖父在上个世纪30年代即对于黄教所倡导的“三士一贯学说”进行过研究并有心得。在他看来,这一学说对于出世法和世间法具有两相圆融之妙。他认为,撇开出世的一面不论,即使仅从“政学”角度看,该学说也有值得重视之处。他将黄教中“下士学说”、“中士学说”和“上士学说”的现实意义分别做了一番推演,其论述如下:

“甲、下士学说,以明业果之取舍为中坚。此项学说,如果昌明,能养成人民止恶行善之自信心,而发为自治自强力量,扫去一切听天认命之依赖恶习与不正确之知见,自创美善环境,而跻之富强。今日欲恢复民族,尤非提倡此学,不易策发其原动力。

“乙、中士学说,以出离心为中坚。此项学说,虽重在出世,但如果昌明,能养成社会上之高尚风概,而一扫沉溺物欲率人相食之流弊。

“丙、上士学说,以大菩提心为中坚。此项学说,特别阐明孝字意义充类至尽,多为儒家所未逮。举凡牺牲自己利济他人,拔一切苦予一切苦予一切乐之高深道德伟大人格与事业皆由此发生,如果昌明则能养成社会上之多数真实贤明首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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