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美国3COM公司的合作,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成型的。可是,快速成长,常常会挑战原有的结盟关系。尤其是对快速成长中的华为来说,竞争格局每时每刻都在迅速地改变着。这几年,华为跟3COM公司在杭州的合作投资,就一波三折。
四年前,华为就与3COM成立了合资公司。但后来,在合资公司业绩逐步增长的背景下,2005年华为却出人意料地同意3COM以2800万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华为手中合资公司的2%股权,3COM成为控制股东。到了2006年,3COM又以8?82亿美元收购了华为在合资公司中剩下的49%的股份。2007年9月28日,贝恩资本(Bain Capital)与华为宣布以22亿美元联合收购曾经显赫一时的北美网络设备商3COM公司。其中贝恩资本将收购3COM超过80%的股权,华为则收购剩下的部分,3COM由此开始私有化。
从表面上看,收购的主角是全球知名的私人资本投资公司贝恩资本,而事实上,贝恩则是为华为提供收购"贷款"的银行。在全球化经营的大势下,华为需要通过可靠的盟友和渠道,来向北美和欧洲市场扩展,尤其是3COM占有一定优势同时又是华为不擅长的企业网市场。
任正非是个审时度势的精明商人。此前3COM收购合资公司中华为的股份,给自己带来的财务困境,最初3COM只拿出了4亿美元支付给华为,剩下的4?4亿美元3COM至今无力支付。在9月20日3COM公布的2008财年第一季度财报上,其收入约为3?2亿美元,而亏损竟高达1870万美元。而此次华为与贝恩资本搭档,发动了新一轮的"杠杆收购"。按照22亿美元的收购总价,华为20%的股份只需要支付给3COM 4亿多美元的现金,而这笔钱正好和当初3COM收购合资公司所支付的差不多。
没有伙伴不成事。伙伴也需要与时俱进。
削足适履,强化流程与制度
"精神对物质的比例是三比一。"任正非认可拿破仑的这句格言,历来看重精神的作用。在诸多资源的排列组合中,他特别强调文化工程。任正非创风气之先,制定了《华为基本法》。华为独特的语言方式和习惯,曾经一度风靡中国,不少企业纷纷模仿。可是,当《华为基本法》在中国声名鹊起的时候,任正非却已决定抛弃这个成型的东西。这个转变的过程颇为耐人寻味。
发展中的企业犹如一只狼。狼有三大特性,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的意识。
任正非曾经对土狼时代的华为精神做过经典概括。他说:"发展中的企业犹如一只狼。狼有三大特性,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的意识。企业要扩张,必须要具备狼的这三个特性。"那时,任正非宏大的理想与煽动性的语录口号、运动式的内部交流方式,成为艰难环境中华为这个土狼群体拓展生存空间最有效的方式。
然而,单纯靠一次次会议或是一个个偶然事件,不可能提升团队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反而增加了团队的迷茫、迟疑和不安全感。企业需要有统一的价值尺度和标准,于是任正非发起了制订《华为基本法》的工程。任正非期待通过《华为基本法》,把一个与时俱进的价值罗盘置于每位员工的心里,从而使老板与员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有一个共同的始发点,达成一定的心理默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