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账的铁律——账目必须规范

(一)账被税法和会计法等严格控制

在前面“账外运筹”部分我们曾经讲到过,账是税收的载体,账内是受税法严格控制的范围。

从会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对企业账目有严格科学的界定,任何人想从账内解决财务难题的话,等于钻法律的空子,很难行得通。

从国家对企业的具体管理来看,企业每个月必须向税务部门报税,每年必须到工商部门年检,企业必须要面对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的检查,“丑媳妇总要见公婆”,账目不规范过不了关。

因此,如果我们的账目不规范的话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二)没有查不出来的账

很多老板在账目规范的问题上往往心存侥幸,总认为自己的账目不规范没什么,即使税务局查账也不一定就能一下子查出来。

其实,就执行过程来看,没有查不出来的账。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4 2企业没有账怎么查?

某家主营矿石开采业务的企业,其老板与当地税务局领导关系密切,自以为后台很硬,所以没有把账目规范的事放在心上。前不久,一场“地震”发生了——该市领导的腐败案件被曝光,许多领导被撤职查办,上级部门派出调查组查办整个案件。

在调查税务局官员腐败问题时,就查到了这家企业头上。该企业原来是采用定率征税的方式,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缴税。税务部门认为这样的征税方式不合理,要改为查账征收,但是该企业根本没有账。税务部门遇到了难题,这位老板暗自得意。

可是没多久,税务部门又找到了这个老板,拿出了电力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的耗电量记录,老板一下子傻了眼,因为采矿企业的开采量通常和所耗电量是成正比的,通过耗电量可推测企业的产销状况和利润。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没有查不出的账。即使没有纸面上的账,也能通过其他方方面面的渠道把账查出来。

从财务专业角度来看,第一,即使没有账,银行也有对账单,最起码企业的基本账户得申报给税务部门。第二,企业经营肯定得有发票。第三,支票根肯定是要有的。把所有这些单据放在一起,企业的账就出来了。

(三)人情关系未必靠得住

有些老板对于账目规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一定的误区,认为账目不规范没什么,一旦有了事,到工商和税务部门找找人就可以了。我们认为这种思想同样靠不住,请看下面的例子。

4 3人情避税,偷鸡不成反蚀米

于老板于2001年在上海成立了一家公司,刚开始经营时,对于对账目处理的问题没有重视,所以收入少入账、费用多支出的情况比较多。因于老板与当时税务局的王局长关系密切,2001年该公司有65万的企业所得税没有交。于老板当时很高兴,时间一长,就把这事忘了。但在2004年6月份的时候,税务局下达通知,要对该企业2001年至2004年的账目进行稽查。于老板此时想起有65万所得税没有交,急忙到税务局找王局长,可是王局长退休了,局长已经换人。新上任的局长要求对该企业的账目进行严格的税务稽查。于老板想尽了办法也没有解决问题,最后连滞纳金带罚款交了170多万。

这不是个别现象,很多企业在经营中对税务问题的处理方式是:账目不规范,依靠人情关系解决问题。这种方式有时是靠不住的,更何况企业的账目要保留10-15年之久。

这件事情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究其原因,当然是账内不规范,该交的税不交,以为靠人情关系可以绕过法律。这里要强调一点,人情关系靠得了一时,靠不了一世。从原则上来讲,老板还是应该把账目处理清楚。

在做财务咨询的时候,有些老板会很直接地问我:“你们做这行的,在税务局有没有人哪?”

我当即表示:从事财务工作这么多年了,如果说在税务部门一个朋友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的业务不是靠人际关系来维持的,“打铁先得自身硬”,企业的账目要经得起税务部门的稽查。

账内规范了,其他的事情都容易办;账内不规范,熟人再多也难办,特别是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公务员违法的成本越来越大,风险越来越高,因此靠人情避税的路只会越走越窄,说不定哪天就会像于老板那样被追缴。

综上所述,企业的账目必须规范,老板们也应该把账目规范作为一条铁律,要把这个作业做好。撒切尔夫人有句名言:“非干不可的事情还是干好为妙。”我们认为,作为企业老板在账目处理上还是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既然企业的账目不能不规范,那么我们还是把它做好为妙。

第四,帮助老板理清财务思路。因为增值税是避税空间不太大的税种,在增值税税负问题上要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平衡税负,把税负从0 35%调整到1%,避免给企业的贷款申请和长远利益带来麻烦。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企业很难做到各种利益和目标的兼顾,因此就要有所取舍,“抓大放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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