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算账只有认账(2)

第二个关注点是往来款项。其目的一是了解企业的债权、债务状况;二是往来款项中是不是有隐含收入,比如有些公司应收账款或预收款在账上挂了好几年,出于避税的需要,不转为收入,而这些款项里面实际上就有已实现的收入;三是从往来款项中有可能查出注册资本金虚增问题。

以上是从财务角度看工商年检问题,从其他方面来看,我们国家工商管理一般都适用属地管理原则,因此工商年检还要检查企业注册地情况。

我们从案例中小李的具体操作上分析一下传统做账法的弊端。

小李的做账过程包括三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是老板或企业的业务部门与客户或其他单位发生业务关系,也就是进行交易。

第二是业务发生了以后要开发票。发票谁开?一般情况下发票由出纳管理、开具。

第三,出纳开完票以后,把票据交给会计做账。由于会计仅在最后一个环节出现,因而他就难以改变既成的事实了,发生了什么业务,出纳开了什么票,那么会计就只能做什么账。

在这种情况下,业务的格局决定了开票的格局,合同怎么签订决定了如何开票、开多少票、什么时候开票,开票格局又决定了会计核算的格局,因为会计做账与律师打官司有些类似,律师打官司凭的是证据,而会计做账必须以票据说话。

传统做账方法的最大弊端是事后算账,它既不考虑税务、工商、信贷部门等外在因素的制约,也不考虑企业战略、愿景、组织框架等内在的管理需要,这种事后算账给企业账务管理和核算工作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弊端一,事后算账只有事后认账。

例如,某企业2005年初为了吸引投资,请我们为其整理2003年的账目。我们组织专家审查了2003年的账目,针对企业的情况提出一套解决方案,但是在操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其中一点就很令人头痛——企业2003年的票据不全。整理2003年的账,需要反映2003年业务的所有票据,但实际情况是,时隔一年,票据已经不完整。没有票据就无法做账,我们的好方案因为票据不全而不能实施,老板感到非常懊恼,但也只有认账。

弊端二,事后算账满足不了企业的合理性需要。

有观点认为,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是真实性,事后算账应该是真实、完整地记录了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经营过程,但是企业的财务目标需要是:在真实性的基础上满足合理性。事后算账满足不了企业合理性的需要,企业对财务的合理求是企业发展的最内在、最原始的动力。

弊端三,新旧账目难以衔接。

假如把企业已经向税务部门报出的账目称为旧账,整理以后的账目称为新账,新账整理出来后一般与旧账是不一致的,存在着一些差异,如何调整这些差异?仅仅从账目处理上讲,应该不存在问题,但是企业向税务部门报账以后,税务部门是留有记录的,整理后的新账必须要与税务部门的记录相衔接。这就不是简单的账目调整问题了,很可能涉及多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问题。这样一来,新旧账目的衔接就变得比较复杂和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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