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 “谁说我不伤心?我只不过是化悲痛为情色,勇敢地挑战欲望。我跟你讲过我是阿达的梦中情人的事吗?”
为了岔开话题,我开始讲我和阿达相识的那一天:几年前(具体几年,阿达记得,我不记得了),天还比较冷(到底是年初还是年末,阿达记得,我不记得了),我冲进银行交电话费,当时人很多,大家都在排队,甘当龙的传人。我看了他一眼(阿达记得,我不记得了),交完话费,我就出来了。之后,我去做了什么,我不记得,他也肯定不知道,反正我们又在过街天桥上擦肩而过。因为他没撞到我,所以我不记得,但他记得。再往后,我们又在一家电子游戏厅不期而遇,据他说,他在打《街霸》,而我则跨上了他旁边的那辆摩托车。若干分钟后,我出去喝饮料,他觉得再不和我说话就会受到天谴,于是我们相识了,一下子过了这许多年……小米粒觉得我说的像小说,可这是真的,如果我把小说写成这样,我会把自己恶心死。生活总是比小说精彩,只有没写过的,没有没发生过的,是我们人为地非要把生活定义为浪漫、精彩、平淡、平庸。生活,受尽了人的误解与屈辱,如今生活要反抗了!
“你会和他结婚吗?” 小米粒痴痴地问。
我最受不了小米粒的就是这点,好像一男一女在一起交往,如果不以结婚为前提为目的,就是大逆不道,她就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在一起。这个结婚狂,丢尽了处女的脸!真应该把她丢进“非诚勿扰”,让她见识一下现在的年轻女孩都是怎么对待“找对象”
这事的!
“不过,不管怎么样,布布,我想,你有你的想法,我的肩膀随时都可以给你靠。别忘了咱们是什么关系———从上大学那会儿,生活费不够花就偷老爷子的藏书卖给收废品的……”
“伟大的友情啊!” 我和小米粒异口同声地说, “不和你说了,我有个饭局,闪了。”
阿达升职为我的男友后,比以前更尽心地替我谋划怎样不伤和气地“拒绝” 别人。于是,在他的指导和我的具体实施下,李国庆终于成了我的哥们儿。既然是哥们儿,加之又不是第一次邀约,那么他请我吃饭,并且是为了一桩公事,我似乎也就没了拒绝的理由。
尽管我认为我们之间其实没什么“公事” 可谈,李国庆的一切行为仍在为和平演变而积极实施ing。
吃饭的地点定在天宇,我本来以为会是一个浩浩荡荡的大局儿,大家胡吃海塞一通,说几句貌似真诚实则不着调的话,外加一箩筐污言秽语和最新的笑话,便可各奔东西,四散而逃。没想到,偌大的一个包间竟然只有我、李国庆以及一位神秘嘉宾。
我一如既往地迟到了,然则李国庆已经到了,正在指挥服务员泡茶。他穿着白色竖条纹的衬衫,还系了一条淡粉色领带,乍一看跟伴郎似的。要不是因为他脸上的褶子过于茂盛,我没准一狠心就真把他当成新郎了。可谁家的姑娘那么不开眼,嫁这么一个长得严重违章的家伙?幸亏他已经不再对我下手了,我内心稍安。
“哟,从良了?开始喝茶啦?”
我边说边扔包,刚有要把挎包扔到沙发上的意思,服务员就体贴地接了过去,挂在衣架上,服务周到得我恨不得掏出小费以资鼓励。但我没掏,我现在还属于被救济的范畴。
“我能那么堕落吗?咱可是喝可乐长大的孩子!是一会儿要来的那哥们儿爱喝茶。”
“行,够孝顺的,祖上有在慈禧老佛爷身边当差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