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边走,干脆光着脚。
以前,我经常会想,等老娘遇到那个可以让我不顾一切去爱的人,我一定立马掰了所有信用卡,断了一切可以回来的念想,只带着牙刷和香水,跟他一起浪迹天涯。说白了,就是私奔。要是半路上他把我给甩了,我不哭不闹也不难过,更不会找人帮忙,遇到谁算谁———我立刻把自己给卖喽,还一定要卖个好价钱!老娘当真就是这么有骨气!
当然,这是比较浪漫的一种遭遇。如果我真能遇到那个人,我想,我更有可能弃文从良,结束混乱生活,不在失身与调戏之间徘徊,从此开始我梦想中的职业家庭妇女生活:先送孩子上学,再去超市购物,回家监督小时工打扫卫生,中间接几个亲朋好友的电话,算计着时间争分夺秒地去趟美容院,把脸折腾完了再去学校接孩子放学,一边监督孩子写作业一边做饭,顺便等老公回家……这种生活幻想其实也挺中产阶级的,压根就没有我为事业奋斗拼搏的壮丽篇章,充分暴露了我好逸恶劳的本性。所以,大概连老天也不忍心让我得逞吧,他把苏涵发给了我,让我于不经意间拥有了他,又让我于不自觉间失去他,最后才让我大彻大悟,明白他就是我想找的那个人,可惜一切都晚了,我只能欲哭无泪地默唱着《有多少爱可以重来》……只是,我不知道天上负责掌管这方面事物的神仙是不是得了健忘症,他又把苏涵重新发来一遍,让我再次遇到他……难道是因为老天也想教育我———人生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就看你是先迈左脚还是先迈右脚?迈了左脚,你可能赢得世界,也可能输了全部,右脚亦然,赌一把吧!
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我不赌,我没有资本没有勇气去赌了,我选阿达。
我和阿达开始了属于男女朋友关系的恋爱生活。
我很难为这段关系进行定义,比朋友浓,比情人淡,只要上了床,我们似乎就可以跨过那道线,可我们就是不跨,于是成了暧昧的朋友、名义上的恋人。之前,我们遇到彼此的朋友,看到我们这么亲近,也会开我们的玩笑,我们都能坦然面对,甚至为在那一刻能有这份坦然而感到骄傲。男女之间,失去了性的吸引,却仍能这么亲密,也的确称得上是奇迹,值得骄傲。然而我的一句“做我的男朋友,好吗”,却结束了这段坦然的暧昧,将关系推向了暧昧的尴尬。
我们吃饭逛街看电影,我们也喝酒聊天听相声;我们会兴高采烈地议论八卦,我们也会一起骂……有时阿达来找我,有时我会去找他;有时他传个短信问我在干吗,有时我打个电话问他在哪里;有时他介绍我认识他的朋友和同学,有时我对陌生人说他是我的男朋友未婚夫;有时他说我爱你,有时我也说我爱你……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前总觉得“我爱你” 这三个字有多么神圣,绝不能轻易说出口,好像只要说出来,就要为这三个字负上一生一世的责任。其实仔细想想,这不过就是小龙女用过的裹脚布,再了不起,也不过是块裹脚布。“我爱你” 和“你好”、“再见”
没什么不同,什么时候合适就什么时候用好了,觉得用得顺手就顺手用喽,不必人为地给自己设置障碍———我已经到了不再为难自己的年纪。即使那一刻在我身边的不是阿达,随便什么人在我身边,我都会笑着问他,“做我的男朋友,好吗?”
这段名存实亡的恋爱生活,在彻底毁掉暧昧的纯洁后,在我的脑海中只留下了一个稍不注意就会被忽略的印象,如同《战争与和平》中的景物描写,即使读者哗啦哗啦地翻过几十页,也绝对不会错过什么精彩的部分。
我,一个号称“作家” 的家伙,失恋后没得抑郁症,再次恋爱时也没能拿起笔描绘曾经走过的缠绵岁月,我一字未写且毫无愧疚地度过了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多长的一段时间,我甚至忽略了我的性别。如果没有阿达在我身边,我甚至可以忽略我是否还活着!我强迫自己快乐起来,我告诉自己必须快乐起来,我对自己说: “布布,再这样下去,你就去死吧!你这个什么都不干的造粪机器!你这样下去,只能让灵魂布布恨不得掐死你这个浮尸布布!掐死之后还得拍手叫好,死得好,死得妙,死得呱呱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