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4年,他取得了律师资格,但从未从事这一职业。
麦迪逊信仰圣公会的基本教义。他相信有救世主存在,但认为它并不干预宇宙和世界万物的正常运转,从这一点来看,他很接近于自然神论者。
麦迪逊身材不高,只有五英尺四英寸,身体单薄。仪表也谈不上英俊或威武,棕发碧眼黄面,鼻子有冻伤的痕迹。他衣着整洁考究,为人腼腆谨慎,还有点神经过敏,给人的第一印象并不佳。但与他相处稍久就会发现,麦迪逊具有坚韧的个性,深邃的洞察力和超人的智慧,他处事机敏灵活,但在大的原则上从未发生过动摇,这便是他日后成为一位深孚众望的政治领袖的最基本的素质和品格。
投身独立战争 取得律师资格后,父亲再次动员他继承家业,肩负起管理种植园的责任,但他仍未接受。不久,他就投入了反抗英国殖民压迫的革命浪潮之中。
1774年,麦迪逊被选为奥兰治县安全委员会委员。独立战争爆发后,他立即参加了该县的民兵,被授予上校军衔,而他父亲则是该县民兵的负责人。
两年后,麦迪逊进入特权与选举委员会,鉴于他具有丰富的法学和政治学知识,他的主要工作是起草各种法律文书和一份重要的权利法案。同年又入选第一届弗吉尼亚议会,参加了起草州宪法的工作。在这次会议中,麦迪逊在法学方面的才华和爱国精神得到了初步展示。此时,他与刚从大陆会议载誉归来的杰斐逊相识,遂结下终生友谊。在州议会中,他通常支持杰斐逊提出的开明的议案。为了实现宗教信仰自由,他成了杰斐逊的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的最强有力的支持者。
1777年4月,麦迪逊竞选连任州议员失败,原因大概是他过于清高,不善于“逢迎讨好”选民。与他有姻亲关系的州长帕特里克·亨利此时帮了他一把,派他在州政会议任职。但他对这一机构十分厌恶,称它为“埋葬一切才能的坟墓”,因为它试图侵犯行政权力。麦迪逊在该会议任职两年,与历任州长通力合作,在处理战时事务方面成绩卓著。在此过程中,他没有间断学业,仍博览群书并主攻法律。
由于杰斐逊的竭力推荐和麦迪逊本人作出的贡献,他在1780年作为弗吉尼亚的代表出席大陆会议。这时期,他主张增加税收以增加国家的收入,争取使乔治敦成为国家的首都。在外交上,他赞同分化欧洲列强,孤立打击英国的策略,但已流露出孤立主义的情绪。虽然他与杰斐逊私交甚笃,并赞同杰斐逊的基本原则,但他反对松散的邦联制,主张加强中央的权力。他初到大陆会议时年仅二十九岁,未露头角。但两年之后,已经成为一位享誉全国的政治家和法学专家,且学识渊博,辩才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