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令人呕吐的恶搞(2)

灵休知道了刘邑喜欢吃疮痂,也就意味着全世界都知道了。刘邑一点都不感到自卑,更没有什么思想压力,干脆明目张胆走到哪儿吃到哪儿。用现在的话说,工作要干,疮痂更要吃。不过,疮痂这玩意不是地里的大白菜,浇几瓢大粪就能长出来,它只能从肉身上冒出来。但这难不倒刘邑,人家手里有权,三天两头就把手下的干部叫到自己办公室,命令他们提着鞭子互相抽打,直到打出伤口为止。干部们当然知道疼痛,但为了拍领导的马屁,瞬间就把疼痛当成了快感,坚持痛并快乐着。据说刘邑辖区内的两百多名干部,人人都伤痕累累,身上长满了疮痂。这种丰收景象令刘邑兴奋不已,因为他每天都能吃到新鲜的疮痂了,比天天吃鲍鱼还舒服。他一舒服,那些基层干部也就有盼头了,说不定那天凭着身上的疮痂量大,会得到刘邑的赏识提拔。

确实,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刘邑喜欢吃疮痂,叫人感到恶心,而王玄谟那个弟弟王玄象偏偏喜欢挖人家的坟,这就让人感到可憎可恨了。王玄谟同志也是跟刘裕一起扛过枪打过仗的,而且还帮助刘裕的孙子刘骏同学出身入死抢过皇帝椅子的,结果当然也就很美好了,加官进爵从来没有少他的份。有这样一个大哥罩着,王玄象跟在屁股后面混个一官半职也就很正常了,内举不避亲嘛。傻瓜都知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人家王玄谟不顺手提拔自己的弟弟当官,难道会没头没脑地欣赏你的才能,提拔你这个三杆子打不着的陌生人?如果提拔你,他王玄谟就是缺心眼子,是胳膊肘往外拐,他就不是王家做的种。事实上,王玄象不仅当了官,而且官当得还不小,是下邳太守。

当时有的领导喜欢没事就性骚扰一下身边的小秘书或者打字员,有的喜欢天天晚上有人往自己家里送钱,有的喜欢顿顿被人请到大酒店喝五粮液,按说这些爱好都可以供我们的王太守参考,但人家王太守总是把嘴巴一撇,做出很不感冒的样子。原因很简单,他的爱好压根不在这上面,而是在坟墓里。千万不要以为他喜欢考古,想利用工作闲暇从事文物挖掘研究,他不过是一个头戴头乌纱帽的盗墓贼,花纳税人的钱,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他管辖的下邳地界,被他东挖一下西挖一下,最后竟然找不出一个完整的坟墓。可见他对挖坟掘墓是多么的痴迷,他的盗墓生意是多么的红火、猖獗。

尤其令人发指的是,有人发现一座奇怪的小坟堆,每天早晨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都会看到有个女孩站在坟头,可是跑过去的时候,女孩却不见了。这样的事自然有人跑去向王太守报告,他二话没说,马上命人去挖坟。这里明显还没被人盗过,棺材还很完整,上百件金蚕、铜人之类的陪葬品还井然有序地排列着,像是专程恭候王太守大驾光临。棺材的主人是个二十来岁的漂亮女孩,躺在里面居然没死,而且还能说话。她告诉盗墓贼,可以把金蚕之类的东西都拿走,但不要伤害她的性命,她只是昏死过去被家里人误以为死了才埋在这里的。但盗墓贼装聋作哑,看到女孩手上戴着玉钏,挥刀就砍断了人家的手臂,仅仅为了取玉钏时更容易一些。如此丧心病狂,搞得好不容易才活过来的女孩,这下真的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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