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想象下面的文字出自于一个十八岁青年之笔: 扫除数千年种种之专制政体,脱去数千年种种之奴隶性质,诛绝五百万有奇披毛戴角之满洲种,洗尽二百六十年残惨虐酷之大耻辱,使中国大陆成干净土,皇帝子孙皆华盛顿,则有起死回生还魂返魂,出十八层地狱,升三十三天堂,郁郁勃勃,莽莽苍苍,至尊极高,独一无二,伟大绝伦之一目的,曰革命。巍巍哉!革命也。皇皇哉!革命也。 一九○三年四月,上海。
屋檐梅雨淅沥,邹容奋笔疾书。
他无法得知,自己笔下的这些文字,将对中国近代史产生怎样的影响;更无法得知,正是这些文字使他的生命猝然终止在黑暗的牢房中。
邹容,字蔚丹,四川巴县人,生于一个富裕的商人家庭。十二岁时四书及《史记》、《汉书》均“已琅琅上口”,十五岁出蜀,十七岁考取官费留学日本,涉猎西方近代政治学说,思想日趋激进。一个富家子弟成为反叛者,邹容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面对“大逆不道”的种种责难,之所以能够置之度外,是因为“以是报我四万万同胞之恩我,父母之恩我,朋友兄弟姊妹之爱我”。
这个英姿勃发的青年刚到日本不久,就因为和同学剪掉了清廷驻日学生监督姚文夫的辫子而被迫中断留学。
邹容回到上海,开始了他短暂人生中满腔忧患的最后时光。我中国今日不可不革命,我中国今日欲脱满洲人之羁缚,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独立,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与世界列强并雄,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长存于二十世纪新世界上,不可不革命,我中国欲为地球上名国,地球上之主人翁,不可不革命。革命哉!革命哉!我同胞中,老年、中年、少年、幼年、无量男女,其有言革命而实行革命者乎?邹容的《革命军》一蹴而就,由友人集资于上海大同书局出版。全书毫无隐讳地直抒推翻帝制的政治主张,文辞之华丽畅快,情感之坦诚激昂,史无前例。《革命军》描绘出一个名为“中华共和国”的理想蓝图。这个混杂着民族主义、天赋人权、自由宪政等思想的社会蓝图,足以让懵懵懂懂的中国民众思绪飞扬,令深宫王府里的皇族心惊肉跳:中国为中国人之中国,我同胞皆须承认自己的汉种,中国人之中国。
不许异种人沾染我中国丝毫权利。
所有服从满洲人之义务,一律消灭。
先推倒满洲人所立北京之野蛮政府。
驱逐住居中国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
诛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以儆万世不复有专制之君王。
对敌干预我中国革命独立之外国人及本国人。
建立中央政府,为全国办事之总机关。
区分省份,于各省中投票公举一总议员,由各省总议员中投票公举一人为暂行大总统,为全国之代表人,又举一人为副总统,各州县府又举议员若干。
全国无论男女,皆为国民。
全国男子,有军国民之义务。
人人当致忠此所新建国家之义务。
人人有承担国税之义务。
凡为国人,男女一律平等,无上下贵贱之分。
各人不可夺之权利,皆有天授。
生命自由及一切利益之事,皆属天赋之权利。
不得侵人自由,如言论、思想、出版等事。
各人权利,必需保护,须经人民公许。建设政府,而各假以权,专掌保护人民权利之事。
无论何时,政府所为,有干犯人民权利之事,人民即可革命,推倒旧日之政府,而求遂其安全康乐之心。迨其即得安全康乐之后,经承公议,整顿权利,更立新政府,亦为人民应有之权利。
定名中华共和国(清为一朝之名号,支那为外人呼我之词)。
中华共和国为自由独立之国。
自由独立国中,所有宣战、议和、订盟、通商及独立国一切应为之事,俱有十分权利与各大国平等。
立宪法,悉照美国宪法,参照中国性质立宪。
自治之法律,悉照美国自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