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让我们倒行逆施
冯唐2002年夏天,我在北京。我不认识苗炜,我读一位叫布丁的作者写的《有想法,没办法》。我发现,这人也爱看犯罪电影,也推崇《美国往事》。《美国往事》是我心目中经典里的经典,比《教父》要简洁、美好很多。我当时想象的未来世界好像永远都是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姑娘,一个满是现金的银行,几个从小一起混的兄弟,一个充满欲望、背叛和忏悔的复杂关系,那个倾国倾城的姑娘在把这几个兄弟睡遍之前绝对不能老去。
后来我知道布丁的本名叫苗炜。苗炜在《三联生活周刊》当头目,人帅,闷,能写,尤其能写应用文和说明文。屁股嘬板凳,闷声闷气地每天能写上千字,多年不辍。
2008年夏天,我在一个饭局上遇见苗炜,我问:“忙什么呢?”在北京,不在饭局上遇见,一般问,吃了吗?在饭局上遇见,一般问,忙什么呢?一般的回答是,瞎忙。忙工作,忙项目,忙单位的斗争;忙离婚,忙生孩子,忙丈母娘的心脏病;忙念佛,忙中年危机,忙抑郁。
“写小说呢。”苗炜说。
“长篇?”
“短篇。”
“好啊,多写,大好事。”
“一定多写,我还等着《人民文学》发表呢。”
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听到这种答案的频率和我接到火星的邮件或者我死去的姥姥的电话类似。我记得在我的中学年代,文学还是显学,我的语文老师已经明确指出,写东西这件事儿,如果不是为了名利或者勾引姑娘,还是能忘就忘了吧。即使为了名利或者勾引姑娘,世上还有大把更简洁有效的方法。而在当代,在我的祖国,如果我的语文老师还在中学教课,她会发现,已经没有任何告诫同学们的必要了。
2009年夏天,我在网上。苗炜用MSN告诉我,他终于要当作家了,英文直接翻译就是写字的人。不再是老师、编辑、苗师傅、苗主笔、苗闷骚、苗帅哥,而是写字的人。
“十月份,我要出本小说集,能不能给写个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