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意外(3)

董启汉说:“本来集中发放执行款物大会开得很好,社会反响也很大,让赵金良这么一闹,负面影响不小。”

“事情既然出了,我们就要面对。”白天说,“还是那句话,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不能只顾法院面子,不顾群众利益。今天临时召开党组会,就是要认真研究讨论这件事。郑一鸣,请你先汇报一下案件的大致情况吧。”

郑一鸣清了清嗓子说:“赵金良是河阳县种子公司经理。他委托金地种子繁育站培育一批种子,并约定了收购价格。因为种子行情看涨,种子繁育站偷偷将种子卖掉了,给赵金良造成了很大损失。赵金良起诉到河阳县法院,要求赔偿各种损失80余万元。按照级别管辖,80万元标的的案子应该由中院一审,但不知什么原因,河阳法院审理了,诉讼费收了不少,结果只判种子繁育站赔偿赵金良3万元。据了解,赵金良对判决很有意见,但又没有提起上诉,所以一审判决生效。执行过程中,赵金良并不积极,申请手续都是他侄子代为办理的。河阳法院执行不了,中院又提级执行。据执行法官讲,生效判决在使用法律方面可能存在严重问题。但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复查,谁也不敢乱下结论。”

白天沉思了一下说:“那就对案件进行认真复查。我建议由民一庭、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联合组成调查组,调查此案。如果审判环节确实有问题,我们就要依法予以纠正。”

董启汉说:“赵金良大闹会场的行为太差了,影响很坏。”

白天说:“经过调查,如果赵金良确属无理取闹,这不单单是批评教育的问题,而是要进一步采取法律制裁措施。但是,如果确实是案子判错了,就应该理解赵金良的心情。作为法官,也要设身处地地从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处理问题。”

董启汉说:“同意白院长的意见,等情况调查清楚再说吧。”

其他人都表示同意。

白天问:“老董,你看由谁牵头调查此案合适?”

“我看让吴小龙牵头比较合适。”董启汉说,“这小伙子,事业心很强,业务也比较熟。”

大家表示赞同。

白天说:“那就这么定吧,不过,陈庭长还要多帮助他一下。”

郑一鸣说:“白院长,还有一个问题。国鼎厂在我们庭的积案挺多,被执行人大多是外地企业,那些企业经济效益都不景气,执行起来难度很大。这次执行的几十万块钱,对国鼎厂来说,不过是杯水车薪。他们厂的干部职工多次找到我们,要我们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让国鼎厂早日起死回生。”

白天拿起桌上的一封信说:“我正想跟你们说这事。有一位人大代表给市人大写了一封信,也是反映这个问题,昨天市人大刚把信批转过来。”

董启汉说:“我看执行庭可以组织力量,集中到外地执行一下。”

郑一鸣说:“江南一家机械厂欠国鼎厂160多万元,过去去过几次,效果不大。不行,我下个礼拜再带人去执行一次看看。”

“可以考虑,”白天说,“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一定要多做几件实事,决不能让老百姓说我们是搞“花架子”。”

郑一鸣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