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约翰对这个问题有着自己的体会。
他在女王街火车站上了前往爱丁堡的列车。途中,他用手机打给通常入住的那家酒店,预订了一个房间,并告诉对方费用记在他的公司账户上。然后他打电话告诉妻子自己到了哪里。他随身带着笔记本电脑,这样就可以在火车上工作。工作使他的心境平和;让大脑忙碌起来是最佳的状态。“现在你们去作工吧,草是不给你们的,砖却要如数交纳。”这是《圣经出埃及记》。那时候媒体帮了他大忙,警察也是如此。他们发布的信息中说他的名字是约翰,并且说他“喜欢引用《圣经》中的话”。实际上,这两点都不对。约翰只是他的中间名,况且他只是偶尔才会引用《圣经》里的话。近些年来,他恢复了去教堂做礼拜的习惯。但是现在,他不禁对此有些后悔,他不该有自己已经很安全的想法。
活着不安全,就算死了也一样。
他在干草市场站①下了火车。正值夏季,拦一辆出租车比较容易。但是当他走到阳光下时,便决定步行去酒店。即使走着去,也不过是五至十分钟的路程,而且他的行李箱有轮子,背包也比较轻。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到了刺鼻的汽车尾气和些许啤酒花的苦味。刺眼的阳光让他眯起了眼睛,没过多久就不得不停下脚步,取出太阳镜。将太阳镜戴好后,他立刻觉得眼前的世界变得美妙多了。他在一家商店的橱窗玻璃上看到了自己的样子:一个厌倦旅行的生意人,脸和身材都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衣着非常保守;外套是奥斯汀里德牌②的,里面的衬衫则是道博图牌③的,看起来像个穿着考究、事业成功的商人。他检查了一下领带,用舌头舔了舔嘴里的两颗假牙——二十五年前动手术的结果。与其他所有人一样,他也是在绿灯亮起后才过马路。
①干草市场(Haymarket)是爱丁堡的一个区。
②奥斯汀里德是英国一家服装零售商,以经营高档男装而闻名。
③道博图(Double 2)是英国一家专营衬衫的公司。
在那家酒店登记大概只花了数秒钟。来到房间后,他在一张小圆形桌前坐下来,然后打开笔记本电脑,插上电源,将适配器的电压从一百一十调整到二百四十。他输入密码,然后双击名为“新贵”的文件夹。文件夹内是他对那个所谓的约翰尼圣经所做的笔记以及大致的心理分析,整理得井井有条。
圣经约翰知道他掌握着一些警察机关尚未了解的重要信息:连续作案的凶手如何行动、思考、生活;不得不说的谎、狡猾的伪装,以及普通外表下的双重人生。这些内心世界的学问他都了解得一清二楚,足以使他在这场竞赛中占得先机。再加上一些运气,他应该可以在警察采取行动之前弄清约翰尼圣经的底细。
他有以下几条线索。第一,从新贵的作案习惯来看,显然他很了解圣经约翰谋杀案的重要细节。他是怎么知道的?这位新贵才二十来岁,年纪尚轻,因此他不可能记得当年的圣经约翰。如此看来,他一定在某个地方听人说起过圣经约翰杀人的事情,要不就是在哪里读过,接着自己做了详细的调查。市场上不乏有关圣经约翰杀人案的纪实书籍,或是含有相关章节的其他书,其中一些是近来才在市面上出现的,另外一些则是以前的。倘若约翰尼圣经做事非常仔细的话,他就会竭尽全力去查阅所有可能找得到的书籍。但是由于有些图书早已绝版,他必定光顾了不少次二手书店,要不然就是去过图书馆。这样一来,他的寻找范围就变得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