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死亡报告(13)

证明

3月4日在刘街村口被汽车轧死的无名尸确系刘街村村民刘丙林,因我自幼同他在一起玩耍,知道他腋下有一对黑痣,而尸体腋下也有一对黑痣。

证明人:刘街村村民刘丙兆

3月4日

之二:

证明

无名尸体真的是刘丙林,我曾经与刘邻居十余年,知道他右脚小拇指是两个指甲,而死尸右脚小拇指也是两个指甲,不是他又是谁呢?

证明人:刘街村村民刘丙魁

3月4日

之三:

证明

刘丙林无儿无女,无依无靠,被轧死后司机不知去向,全体村民念在同村人的份上,实行了社会主义人道精神,集体出面拦车凑资,严格按照每车一元的标准,共计为刘凑资安葬费数百元。

证明人:村民刘贵茂

3月4日

之四:证明人刘汉学

之五:证明人刘立天

之六:证明人刘衷高

之七:证明人刘庆林

之八:证明人刘汉

之九、之十、之十一。

日落时分,交通警带上一应材料回城了。村支书本来要留他们吃饭,在刘街最豪华的海天楼,可他们公务在身,说不能误了工作,县长要下班之前听到事故的调查报告。

也就只好让他们走了。

走之前说,这尸体你们埋了。

支书说:放心。

又说,人来一世不易,弄副好棺材。

村民们说,凑多少钱都花在安葬上。

交通警来时骑了交通警专用的三轮摩托,走时还骑三轮摩托,发动了摩托时忽然想起一件事,

——刘丙林是劳改犯人?

——手里有几条人命。

——怎么没有毙他?

——都是间接杀人。

——那也不能只判他二十年,

——认罪态度较好。

摩托车的油门一加,三岔路口就留下了一串白烟。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