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洪水以后之中国

孔子删《书》,断自唐、虞。盖自洪水既平,历史始渐详备可考。

《史记·五帝本纪赞》:“学者多称五帝,尚矣。然《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训,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

《史记探原》(崔适):“《太史公自序》‘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则《五帝本纪》本当为《陶唐本纪》,是《史记》亦始于唐、虞也。”

吾国文化之根本,实固定于是时;国家种族之名,胥自是而始见。虽其缘起不可知,然名义所函,具有精理。后世之国民性及哲学之主张,罔不本焉,是固不可忽视也。

吾国之名为“中国”,始见于《禹贡》。

《禹贡》:“中邦锡土姓。”《史记》:“中国锡土姓。”(郑康成曰:中即九州也。)孙星衍曰:“史迁‘邦’作‘国’者,非避讳字,后遇‘国’字率改为‘邦’,误矣。是《禹贡》‘邦’字,当从《史记》作‘国’。”

后世遂沿用之。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仓葛曰“德以威中国,刑以威四夷”。

《礼记·王制》:“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虽亦有专指京师,《诗·民劳》:“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毛传》:“中国,京师也。四方,诸夏也。”

或专指几甸者,《孟子》:“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于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夫然后之中国,践天子位焉。”

按《孟子》以中国与南河之南对举,似以当时畿甸之地为中国,而畿甸以外即非中国者。要以全国之名为正义。且其以中为名,初非仅以地处中央,别于四裔也。

《中华民国解》(章炳麟):“中国之名,别于四裔而言。印度亦称摩伽陀为中国,日本亦称山阳为中国,此本非汉土所独有者。就汉土言汉土,则中国之名,以先汉郡县为界。然印度、日本之言中国者,举中土以对边郡;汉土之言中国者,举领域以对异邦,此其名实相殊之处。”

按此说未尽然。

文明之域与无教化者殊风。此吾国国民所共含之观念也。

《公羊传》隐公七年:“不与夷狄之执中国也。”何休曰:“因地不接京师,故以中国正之。中国者,礼义之国也。”《原道》(韩愈):“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据此,是中国乃文明之国之义,非方位、界域、种族所得限。是实吾国先民高尚广远之特征,与专持种族主义、国家主义、经济主义者,不几霄壤乎!

唐、虞之时所以定国名为“中”者,盖其时哲士,深察人类偏激之失,务以中道诏人御物。

《论语》:“尧曰:‘咨!尔舜!允执厥中。’舜亦以命禹。”

《礼记·中庸》:“舜其大知也欤!择其两端,而用其中于民。”

《书·尧典》:“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

《皋陶谟》:“亦行有九德: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

据此,是唐、虞时之教育,专就人性之偏者,矫正而调剂之,使适于中道也。以为非此不足以立国,故制为累世不易之通称。一言国名,而国性即以此表见。其能统制大宇、混合殊族者以此;其民多乡原,不容有主持极端之人,或力求偏胜之事,亦以此也。按中国民性,异常复杂,不得谓之尚武,亦不得谓之文弱;不得谓之易治,亦不得谓之难服。推原其故,殆上古以来尚中之德所养成也。然中无一定之界域,故无时无地,仍不能免于偏执。惟其所执,恒不取其趋于极端耳。

吾国种族之名为“夏”,亦见于唐、虞时。

《尧典》:“蛮夷猾夏。”

或谓即夏代之人,以时代之名代表种族。

《愈愚录》(刘宝楠):“《书》‘蛮夷猾夏’,此夏史所记。夏者,禹有天下之号。”

然以《说文》证之,则夏为人种之特称。

《说文》:“夏,中国之人也。从攵,从页,从臼。臼,两手。攵,两足也。古文夏。”段注:“中国之人”谓“以别于北方狄,东方貉,南方蛮闽,西方羌,西南焦侥,东方夷也”。

盖“夏”为象形字,实即古之图画。当各族并兴之时,吾民先祖,崛起而特强,侵掠四方,渐成大族,于是表异于众,自绘其形,具有头、目、手、足;而彼四方之众,悉等于犬豸虫羊,此可望文而知义者也。

《说文》:“羌,西戎羊种也,从羊、儿,羊亦声。南方闽,从虫。北方狄,从犬。东方貉,从豸。西方羌,从羊。此六种也。西南僰人,焦侥从人,盖在坤地,颇有顺理之性。唯东夷从大,大,人也。夷俗仁,仁者寿,有君子不死之国。”

按此虽汉人之说,然沿用之文字,其来盖久,未必属小篆也。古人说东方、西南之人,尚近于人类,惟西北之人,则斥之为非人类,明示夏人之非西方种族矣。

先有种名,后有代号。故朝代虽易,而种名不替。

《左传》闵公元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定公十年:“裔不谋夏。”

《论语》:“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使以沿用为解,则“庶殷之名亦见于书”。

《书·召诰》:“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庶殷丕作。”

何诸人皆称“夏”而不称“殷”乎?夫一族之民,自视为优越之种,而斥他族为非类,其义似隘。然人类皆具兽性,吾族先民,知兽性之不可以立国,则自勉于正义人道,以为殊族之倡,此其所以为大国民也。

春秋之时,吾族复有“华”称。

《左传》定公十年:“夷不乱华。”

他书未见此名,而后世相沿,自称“华”人,要不若“夏”之有所取义。近人附会“华夏”之说,类多凿空无稽。章太炎释中华民国,谓“华”取华山;“夏”取夏水,虽颇自圆其说,亦不可尽信也。

《中华民国解》(章炳麟):“诸华之名,因其民族初至之地而为言。世言昆仑为华国者,特以他事比拟得之,中国前皇曾都昆仑与否,史无明征,不足引以为质。然神灵之胄,自西方来,以雍、梁二州为根本,宓牺生成纪,神农产姜水,黄帝宅桥山,是皆雍州之地。高阳起于若水,高辛起于江水,舜居西城(据《世本》,西城为汉汉中郡属县),禹生石纽,是皆梁州之地。观其帝王所产,而知民族奥区,斯为根极。雍州之地,东南至于华阴而止;梁州之地,东北至于华阳而止。就华山以定限,名其国土曰‘华’,则缘起如此也(按此亦属想当然耳之说)。其后人迹所至,遍及九州,至于秦、汉,则朝鲜、越南皆为华民耕稼之乡,‘华’之名于是始广。‘华’本国名(按此亦未确),非种族之号,然今世已为通语。世称山东人为‘侉子’,‘侉’即‘华’之遗言矣。正言种族,宜就‘夏’称,《说文》云:‘夏,中国之人也。’或言远因大夏,此亦昆仑、华国同类。质以史书,‘夏’之为名,实因夏水而得。是水或谓之‘夏’,或谓之‘汉’,或谓之‘漾’,或谓之‘沔’,凡皆小别互名。本出武都,至汉中而始盛。地在雍、梁之际,因水以为族名。犹生姬水者之氏‘姬’、生姜水者之氏‘姜’也。‘夏’本族名,非都国之号,是故得言‘诸夏’。其后因族命地,而关东亦以‘东夏’著。下逮刘季,抚有九共,与匈奴、西域相却倚,声教远暨,复受‘汉族’之称。此虽近起一王,不为典要;然汉家建国,自受封汉中始,于夏水则为同地,于华阳则为同州,用为通称,适与本名符会。是故‘华’云,‘夏’云,‘汉’云,随举一名,互摄三义。建‘汉’名以为族,而邦国之义斯在;建‘华’名以为国,而种族之义亦在。此‘中华民国’之所以谥也。”

洪水前后有一大事,至虞、夏之时,始稍平靖者,九黎与三苗是也。九黎三苗之事,见于《书·吕刑》及《国语》。

《吕刑》:“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费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马融曰:“蚩尤、少昊之末,九黎君名。”郑康成曰:“蚩尤霸天下,黄帝所伐者。学蚩尤为此者,九黎之君少昊之代也,苗民谓九黎之君也。九黎之君于少昊氏衰,而弃善道,上效蚩尤重刑,变九黎言苗民者,有苗九黎之后。颛顼代少昊诛九黎,分流其子孙居于西裔者,为三苗。至高辛之衰,又复九黎之恶。尧兴,又诛之;尧末,又在朝。舜臣尧,又窾之。禹摄位,又在洞庭逆命,禹又诛之。”

《楚语》:“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韦昭曰:“少皞,黄帝之子,金天氏也。九黎,黎氏九人。三苗,九黎之后。高辛氏衰,三苗为乱,行其凶德,如九黎之为也。”

据郑、韦之说,黎、苗实一族,其为乱累世不绝,尧、舜及禹迭加诛窜,吾族始获安枕。此洪水以后之中国所大异于洪水以前者也。近人或谓,黎苗实古代之地主。

《中国历史》(夏曾佑):“古时黎族散处江湖间,先于吾族不知几何年。至黄帝时,民族竞争之祸乃不能不起,遂有黄帝、蚩尤之战事。”①又曰:“南蛮为神洲之土著,黄帝时蚩尤之难,几复诸夏。少昊之衰,九黎乱德。颛顼媾三苗之乱,至于历数失序,及尧战于丹水之浦②。舜时迁三苗于三危③,稍以衰落,至禹三危既宅④,三苗丕叙⑤,于是洞庭、彭蠡之间⑥,皆王迹之所经,无旧种人之历史矣。盖吾族与土族之争,自黄帝至禹,上下亘千年,至此而兴亡乃定。”

又谓即今日南方黎、苗之祖,其实亦未尽可信。观章炳麟之文,自知其中之区别矣《太炎文录·别录二》:“苗种得名,其说各异。大江以南,陪属猥仳之族,自周讫唐,通谓之‘蛮’,别名则或言‘僚’、言‘俚’、言‘陆梁’,未有谓之‘苗’者。称‘苗’者自宋始,明非耆老相传,存此旧语,乃学者逆据《尚书》三苗之文,以相傅丽耳。汉者诸蛮无‘苗’名,说《尚书》者固不以三苗为荆蛮之族。《虞书》‘窜三苗于三危’。马季长曰:‘三苗,国名也,缙云氏之后,为诸侯,盖饕餮也。’《淮南·修务训》高诱注曰:‘三苗盖谓帝鸿氏之裔子浑敦,少昊氏之裔子穷奇,缙云氏之裔子饕餮,三族之苗裔,故谓之三苗。’此则先汉诸师说三苗者,皆谓是神灵苗裔,与今时苗种不涉。”

①《吕刑》之蚩尤,非黄帝时之蚩尤,观郑注可见。

②《吕览·召类篇》:“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夏氏谓即今南阳浦岸。

③原注:三危西裔也,谓逐之西去。

④原注:谓可居。

⑤原注:谓服教。

⑥《史记·五帝本纪·正义》:“三苗之国,左洞庭而右彭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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