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家”下海(1)

顾雏军是1989年从江苏工学院辞职下海的。

从小向往当科学家并一心要获得诺贝尔奖的顾雏军为什么要下海?他自己的解释是:“我经商是被我同学骗的,当时很多同学说,你这个制冷剂是很了不起的制冷剂。当时正好《蒙特利尔公约》签署,是替换氟利昂最火的时候。很多人都说你下海,你来当总经理,我来给你当副总经理。前后有好几个人对我这么说。可是等我真下海时,我发现他们都还没下海。他们都出国了,到美国去了。他们也很内疚,也帮我介绍了很多投资者,其中一个投资者给予了我们资金上的支持。我们也正是在这个支持下取得成功的。”

“我被他们骗下海以后也没招了。下来了以后就不太容易再上去了。就像以前说的,你不混出人样来不好意思再回去。所以没有办法,就只能一直往前走了。”

以顾雏军之精明,光靠同学骗是很难把他拉下海的。顾雏军自己也承认他下海的另一个原因是金钱的诱惑。

“我之所以下海,是因为当年做研究的时候,实在太穷了(当年顾雏军研究生毕业,一个月挣67块,后来涨到100块,每个月几乎花光),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才经商的。老实说,当年我没有任何念头要成为亿万富翁,根本目的就是想生活宽裕点——那时老是钱不够花,月底时跟人借钱的日子很难过。经商后财富越来越多,是我完全没预料到的结果。”

《蒙特利尔公约》是1987年在加拿大签订的,它正式规定了逐步削减氟利昂生产与消费的日程表。而顾雏军发明的制冷剂就是可以替换氟利昂的环保节能型制冷剂,可谓天赐商机。1989年顾雏军创办了华公司,这个公司就是利用他发明的制冷剂做工程。“我们一开始就是做工程,那个公司后来还经营了很长时间,只是再后来我们在国内成立了合资公司,就自动迁移了。”

做了几个月工程后,顾雏军就做起了空调。那时正是全国“空调热”,空调供不应求,空调产业的利润率高达50%以上。

1990年,顾雏军以个人技术投资作为股份,介入了“新一代超低耗能的‘小康’牌空调”的生产。据顾雏军说:“‘小康’牌空调我们也是做得不错的。据当时轻工部的统计,1991年我们的产品占到中国家用空调的25.3%。这是个很大的比例,应该是很成功的数字。”

以上是顾雏军提供的下海创业版本。

1988年底劝说顾雏军下海的除了学院里的两个同学外,还有一个北京的朋友。这位朋友对顾雏军说:“不要搞什么科研了,你不是有发明吗?下海经商吧,获得了诺贝尔奖又能怎么样?”

朋友的话打动了顾雏军。他苦苦思索了一个多礼拜最后终于决心下海,和朋友一起北上创业。下定决心后,顾雏军没有惊动系里的领导,而是先通过身边的同事接了一些小项目悄悄干着。经同校喻志耀老师的介绍,顾雏军和徐州一家企业合作了一把。顾雏军答应用自己拥有的制冷剂核心技术帮助该厂转型生产空调,他出技术,对方出人和设备。

但是在连续两次拿到厂方付给的几万元资金后,顾雏军并没有给对方办成事。这让夹在中间的喻志耀老师很为难。后来这家工厂倒闭了。顾雏军的出师不利并未动摇他下海经商的决心。

到了1989年初,顾雏军结束了偷偷摸摸、小打小闹的状态,以江苏工学院不给他副教授职称为由,正式辞职下海。

顾雏军离开学校的那天,王同章老师请他到家中吃饭饯行。饭桌上,初尝商海滋味的顾雏军感慨万千:办公司和做学问不同,80%靠吹,20%靠实干。

顾雏军总结出来的这条商道,以后就被忠实地运用到他的制冷大业中。

1989年,顾雏军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登记注册成立了他的第一个公司——华能源工程公司。当时的注册资本为10万元。公司有8个发起人,顾个人出资7万元,其余7人集资3万元。曾经帮过顾雏军的喻志耀老师说:“顾雏军最初的第一笔几万元钱是我给的。”顾雏军就是靠着这几万元北上创业的。

创业总是艰苦的。囊中羞涩的顾雏军在北京大羊坊租下一个40平方米的简易工作间,8个创业元老就挤在这间小房里,开始研制顾氏制冷剂,开始圆他们的制冷帝国梦。

在大羊坊的日子里,顾雏军是靠其极具鼓动性的口才来维系团队的。当时,有一帮忠心追随顾雏军的拥护者,他们相信跟着顾雏军总会有出头的一天,甚至在半年没有发出工资的情况下依然矢志不渝。而顾雏军也没有食言,四名追随者最终成为了顾雏军后期格林柯尔系的中坚力量,他们分别是:科龙副总裁严友松、掌管格林柯尔—科龙工业园的江西科龙实业董事长张宏、深圳格林柯尔领军人张细汉、*ST亚星总经理谭荣伟。这四人被人合称为格林柯尔系“四大金刚”。据顾雏军身边的人介绍,顾雏军是个疑心很重的人,格林柯尔系下属的30多家企业,多数由其亲属或亲信控制。

1990年,顾雏军的华能源工程公司在惠州设立分部——惠州华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开始生产“小康”牌空调。到了1991年,顾雏军的这个公司共生产“小康”牌空调4.3万台,1992年达到了6万台。1993年和1994年的年检资料表明,当初的10万元注册资金,已被顾雏军滚成2000多万元的总资产——当然这只是账面上的数字。

顾雏军的师兄马一太教授为顾雏军算了一笔账:那几年物资短缺,“小康”牌空调曾经火了一把。“小康”牌空调的成本只有几百元,销售价格为2000多元,一台空调的纯利就有1000元,被查封前“小康”牌空调共生产了3年,保守估计共生产10万台左右,纯利接近一亿元。

马一太毕竟是学者,很难看透商海之水,故他的估计并不能为据。至于顾雏军本人所说的“1991年占中国家用空调的25.3%”,显然是夸大其词,也不能信。顾雏军通过“小康”牌空调赚了多少钱只有他自己知道。

总之,顾雏军的“小康”牌空调的确火了一把,他也的确赚了一把。这应该是顾雏军下海经商的第一桶金。

但顾雏军并不把其当作第一桶金。他对外界的公开说法是在海外淘到了第一桶金,并完成了他的原始积累。

其实,“小康”牌空调只火了两年,顾雏军就遇到了麻烦。那是他下海经商历程中第一次严重受挫。起因是惠州市技术监督局多次对“小康”牌空调机抽样检验,均认定为不合格产品。

1993年7月,惠州市技术监督局前往华公司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时,发现华公司并未按整改报告中提出的措施进行整改,仍照旧生产、销售。

于是,惠州市经委、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和市技术监督局于1993年7月20日联合发文,责令华公司立即停产,彻底改造。但华公司仍不配合,于是惠州市技监局做出处罚决定:责令即日起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的897台空调机;处以该批产品总值3倍的罚款600.2925万元;对责任人张宏处以罚款10000元;同时没收生产工具、设备和原材料。

当处罚决定书送达时,惠州市技术监督局发现华公司已经擅自解封了被查封的897台空调机,其中的395台已不知去向。

被激怒的顾雏军还将惠州市技术监督局告上法庭。但一审、二审顾雏军均遭败诉。

“小康”牌空调的官司一拖就是好几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宣判时已是1995年2月6日。法院判决的结果是支持惠州市技监局对华公司处以600万元罚款的决定。顾雏军当时是华公司的法人代表及董事长。然而,法庭宣判不到一个月,也就是1995年3月3日,顾雏军就以外商身份在天津投资4000万美元建立了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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