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上班,英子哼着曲儿就进了办公室。美美问:“英姐,大周一的,怎么那么高兴,应该是星期一综合症才对啊。”
英子说:“昨晚上跟几个朋友一起去KTV了。哎,这次唱得特痛快,因为里边有几个80后的小孩,气氛特活跃。”
“都唱什么了?还没听英姐唱过歌呢!”
英子呵呵笑:“我们唱的歌挺多,周杰伦、信乐队、王力宏、陈亦迅、萧亚轩、twins什么的,我主要唱了王菲的,因为我的声音适合唱王菲啊、孟庭苇的歌。”
“王菲和孟庭苇,这俩怎么能并列在一起。”
“那有什么,其实都是邓丽君那条线上的!”
“晕!”美美一拍脑门,“我觉得邓丽君奶奶和孟庭苇阿姨跟王菲姐姐风格是不一样滴!”
英子笑了:“瞧把你急的,我不知道她们的区别啊,可是你仔细听,她们的声线是一样的。”
英子说完,模仿她们的发音,唱了几嗓子。
华哥说:“在流行音乐上,我觉得咱们几个其实没有代沟。我去K歌,像什么周杰伦、陈亦迅、王力宏还有什么,反正你们爱听的那些歌,我一概会唱!而且我嗓音也好,绝对能把你们震住。”
“噢?”默默说,“那咱们哪天去飙歌。”
“成,没问题,新年说话就来了,咱们也该活动活动了。默默,你爱唱谁的歌?”
“我都行,30年流行歌曲,我通吃!”
“呵,有气魄。”
“不过我也有喜好。”默默说,“歌我不挑年代,但我讨厌速度慢的。我追求硬派,对温情的东东,我不太感冒,听着就是‘死绵绵的’,不好。你们70后的,有人爱听慢摇,我也不喜欢,我觉得就跟菜市场上吆喝叫卖差不多。我喜欢谁,大概你知道,对,就是周杰伦!”
华哥一副不屑的神情说道:“周杰伦就是忽悠你们这帮小孩儿的。他开个演唱会,场外要停几十辆救护车,简直是在虚张声势。你们说,难道会有成批的歌迷为他欢呼至死?”
美美抢着说:“当然会,我要是去看他的演唱会,绝对在他的演唱会上尖叫至死!这就是偶像的魅力。”
“那你可千万别去看他的演唱会。”英子打趣说。
默默说:“哎哟,我们这一代喜欢的偶像太多太多,有人喜欢李宇春,有人喜欢陈楚生,有人喜欢SHE,有人喜欢王力宏,有人喜欢VITAS、花儿、新裤子,还有人喜欢你们那年代的那个王菲……可我,我跟美美喜欢的很纯粹,就是周杰伦!”
“这周杰伦有什么好?”华哥摇头叹道。
英子说:“这有什么不理解,就像我们那时候喜欢罗大佑,喜欢崔健一样,我那时候看摇滚,看老崔的演唱会,在首体,可没人坐着,从头到尾,大家都是站着看的,感觉太爽了,一直跟着唱下来,回家嗓子哑得说不出话!”
“嗯,一个时代,一个巨星!”华哥总结完了,说:“我决定,今天晚上,咱们就联欢,要唱个痛快!”
“好!”大伙拍手称赞。
华哥说:“不过有一点,我得丑话说前边儿,那些烂七八糟的网络小调咱就少唱,什么狼爱上羊的,不怕不怕蟑螂的,咱得节约时间。”
默默和美美笑着点头,默默说:“行,不过像什么《甜蜜蜜》、《把根留住》那种黄腻腻歌,咱也少唱行吗?”
华哥、英子相视而笑,异口同声地回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