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铁腕强权,治理山西(2)

这点工资是很难养家糊口的,而朝廷各行政机构的办公经费也少得可怜。同样,地方政府的日子也不好过,其绝大部分税赋收入都要上缴朝廷,存留数量微乎其微,行政开支和办公经费往往通过向百姓加征税款解决。还有很多不守规制的官员,打不上公款的主意,就通过各种手段搜刮民膏,百姓总是遭殃。

从雍正朝开始,朝廷为了杜绝地方官员贪污受贿,搜刮民膏,开始实行“养廉银”制度。所谓的养廉银,就是朝廷补发给地方官员的津贴,相当于灰色收入。地方官员养廉银按官职高低依次分配,分别是总督2万两左右,巡抚15万两左右,布政使1万两左右,按察使8 000两左右,道府官员5 000两左右,州县官员1 000~2 000两。

养廉银制度的推行,确实解决了地方官员日子不好过的局面,但这笔巨款却不由朝廷国库拨付,而是由地方政府向百姓征税时附加而来。羊毛总是出在羊身上。这就是清朝政府解决地方政府和官员贪污受贿、搜刮民膏的办法,真可谓是欺世盗名,超级荒唐!

朝廷允许地方政府向百姓征收附加税,那么百姓的负担就更加沉重了。因为朝廷并没有规定地方政府征收附加税的标准,这就纵容各地各级政府无序加税。通常情况是,省级政府加征的税赋要比朝廷的税赋高出好几倍,而各州县加征的税赋要比省级政府加征的税赋高出好几倍,有的地方甚至要高出十几倍,比如张之洞为之平反的四川东乡就是这样。

在万恶的封建社会,在黑暗的清王朝,百姓的生活艰辛程度真是无法想象。就拿山西来说,张之洞上任之前,前几任巡抚规定各道府、州县每年要向省府上缴公费19 950两银。这笔公费是省府下派给各道府、州县的任务,各道府、州县自然拿不出这笔银子,于是他们又成倍数地把这笔账转嫁到百姓头上,因为各道府、各州县也需要办公经费。

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都非常普遍,可张之洞认为当官的太腐败了,太不懂得体恤百姓疾苦了。虽说官员的待遇应该提高,但不能如此变态和无序,如果持续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官逼民反,进而天下大乱。

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张之洞带头将省府每年的公费裁减至6 400两银,并要求各道府、州县也大幅裁减公费。在他的强力执行下,全省每年共裁撤公费达79 000余两银,为本来就极度贫困的百姓减轻了巨大的经济负担!

此外,他还严令禁止下属对上司“馈送摊捐”。所谓的摊捐,其实就是礼金和红包,这是晚清官场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

在晚清,地方官每年收取的下属馈送礼金,要远远大于其下派的办公经费。如果办公经费用于行政开支的话,那么其收取的馈送礼金,则源源不断地涌进其私人金库。张之洞严厉禁止了这一陋习,也扭转了山西官场长期形成的不良之风。

● 断道

张之洞裁减公费、禁收礼金和红包,断了山西官员的敛财之道。这事做得够狠,还有一件事,他做得更狠,那就是他也断了朝廷伸向山西的敛财之道。

朝廷下派给山西的摊捐项目是五花八门,加起来有十几项,如铁贡、绸绢、农桑、纸张、京饷、科考、盐务等。每年这些项目累计达10万两银,成了山西最大的苛政(晋省州县之累,以摊捐为最)。

有些摊捐项目,是从乾隆年间兴起的,到光绪年间就已经作废了,可这些项目却依然在征税。比如,向朝廷捐贡的绸绢、纸张等物品,山西早已停产了,可从山西到北京的运费和杂费依然在征收,仅绸绢一个项目,朝廷每年就要向山西征收12 000两银。

有些摊捐项目任务十分繁重。比如,山西产铁,每年要向朝廷进贡平铁8万余斤,好铁20万斤,而朝廷拨付的运费却寥寥无几,需要山西摊捐4万两银。

有些摊捐项目,由于年头太过于久远,目前是征无所征,运无所运。甚至,很多征收摊捐的官员,都不知道那些项目是什么东东,更别说是老百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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