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资本市场:奇迹这般发生(2)

股票:天才的发明

其实,资本市场之所以魅力十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股票的存在。股票一方面使股份公司能够在不增加负债的情况下迅速地筹集大量的资金,促进企业的规模扩张、技术进步和收益增加;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股票给予股票持有者一个分享企业经营收益却只需承担有限责任的机会,同时,二级市场上股票的涨涨落落还有很大的可能使得投资者获取丰厚利润。也正是因为以上这些特点,股票市场几乎成为资本市场的代名词。那么股票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在股份公司出现之前,企业是以个人业主制、合伙制的形式存在的,这类企业一般规模较小,经营较为灵活。如果投资这类企业,你有可能可以分享到企业经营的丰厚利润,但同时你也将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一旦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不仅你投入企业的资本金打了水漂,你还得从口袋里拿出你个人财产去承担你那部分损失,这风险就大了,简直就是个无底洞,让人毫无安全感,严重地打击了人们投资的信心,显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也是个人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产生最早却难以有大发展的根源所在。

在此情况下,更多的人选择了间接、稳妥的投资方式:贷放资金给需要的企业,收取固定的利息。此时,即使企业破产了,大不了是借出去的钱打了水漂,而绝不会再让口袋里的钱遭受进一步的损失。但与此同时,由于利息是固定的,即使企业通过经营获得了巨额的利润,资金的贷放者也只能干瞪眼,再无法分享企业的利润了。

由上可见,高收益总是与高风险相伴的,而低风险也往往与低收益相匹配,似乎人们也只能在这两者之间选择其一,而无法实现人们长期以来梦想的“低风险、高收益”的完美组合。那么,真的如此吗?

马克思的唯物论告诉我们:人的主观能动性对物质具有重大的反作用。历史也在反复地证明:人的创造性思维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起了多么巨大的作用。不知何时,一位不知名的天才想到了将投资与放债相结合的办法,发明了一种既可以分享企业利润又只需要负有限责任的证券,这就是: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筹集资金时向投资者开出的出资证明,代表着投资者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既然是公司的所有者,当然有权利分享企业的经营收益了,因此,如果企业经营得好,你也就能获得高额的分红。同时,即使企业将来发生连续的亏损,资不抵债了,你的全部损失也就是你当初购买股票的钱,即你的责任是有限的,这就是股份有限公司中“有限”的真正含义。正是因为股票具有如此的特性,其一产生就获得了广大投资者的认可,并迅速发展成为最重要的金融证券。

世界上最早的股票是由荷兰东印度公司在17世纪初发行的。我们知道,16世纪地理大发现之后,海上贸易迅速兴盛起来,欧洲人将纺织品、工业制成品运到美洲、非洲、亚洲,换取当地的黄金、香料等,一旦满载归来,利润肯定要翻几番。所以在重利的吸引下,很多人也都想通过做国际贸易狠狠地赚一把。但是进行海上贸易建立一支大规模的船队,需要高薪聘请经验丰富的船长、水手,需要准备一批用于海上贸易的物资,投资极为巨大,绝非一般人所能承受;而且当时的造船技术不比现在,一不小心遭遇了风暴就有可能沉没,海员长期在水上也时刻面临疾病、死亡的威胁,海盗还时不时地来骚扰,这就使得海上贸易充满风险,这绝非单个人和企业所能承受。这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出于扩张业务的需要,以发行股票的形式募集了大量的资本。而普通人也通过购买股票的形式可分享到海上贸易的巨额收益,风险则由所有的股票持有者共同分担,其风险大为减小,最大的损失也就是股票的本金而已。所以,股票一经推出,就获得了人们的认可。而荷兰的海上贸易在此之后也迅猛发展,拥有当时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船队,掌控了欧、亚、非三大洲之间的海上贸易,成为世界闻名的“海上马车夫”。

股票在发行之前,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发行价格,否则价格高了没人买,企业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同时在金融市场上也会给投资者造成“这企业不怎么样”的负面印象,不利于企业股价的上涨,也不利于企业今后的进一步筹资;而如果定价过低,那么企业就相当于贱卖自己的资产,同样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于企业本身更为不利。那么如何来确定一个合理价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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