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托孤重臣,无论从哪方面讲,都应该居于首都成都,尤其李严还是“统内外军事”这样一个相当于三军司令的人物。如果说刘备死时蜀汉与东吴处于敌对状态,李严留镇永安是必须的话,那么在蜀汉与东吴在建兴元年(223)“吴王孙权与蜀和亲使聘,是岁通好”后,还是将李严这么一个“统内外军事”、各方面都与诸葛亮并列的托孤重臣,继续置于和东吴交界的永安,显然是不合适的。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李严却于建兴四年(226)春去了面对东吴的二线城市江州,依然没能进入政治权力中心的首都成都。
作为一个混迹官场几十年,又有很强军政能力的人物,李严是不可能不明白远离政治权力中心的负面效应,乃是远离统治阶层的各个官僚集团,其政治影响力越来越小,最后逐渐被人遗忘。而他还不至于也不会敢想去自立为王,因此不太可能自愿求居江州。从他后来曾“更成大城,周回六十里……求以王郡之巴州,丞相诸葛亮不许”的举动来看,他是非常想进入权力中心的。只是既然不能进成都,那只好退而求其次“以王郡之巴州”,当然相信他也明白这样的可能性更渺茫,因此这也许仅仅是他一种表达不满和要求的姿态而已。但是不管怎么样,这都可以说明他并不是自愿远离政治和权力中心成都的,而有能力做到这一点的,蜀汉举国上下唯诸葛公一人而已。
他们两个照后世的称谓,乃是“顾命大臣”,因此从官位和政治地位以及权力分配上讲,都应该是基本并列的。但事实上自从诸葛亮扶刘备灵柩回成都之日起,李严就已被撇在了一边:
建兴元年,封亮武乡侯,开府治事。顷之,又领益州牧。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建兴元年,封(李严)都乡侯,假节,加光禄勋。
——《三国志·蜀书·李严传》
同是托孤重臣,诸葛亮此前已假节钺,现在晋封乡侯,并且开府、领益州牧,其中的开府、领益州牧,意味着他可以向朝廷推举府属官吏,并成为益州的最高军政长官,都是把握实权的举动,而李严虽然也晋封乡侯、假节,但却只加了个光禄勋的虚衔,相比之下显然分量就轻得多了。
我们如果不是一味盲目景仰,而是客观地去看待的话,从诸葛亮那篇被后世百般推崇的《出师表》中,也可以深刻地感觉到当时诸葛亮大权独揽、权倾朝野,明显地时常对后主刘禅指手画脚,甚至还表露出一副咄咄逼人的威胁态度来迫使刘禅就范,同时在他心里还有着许多忧虑。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从中体会到当时蜀汉朝廷权力斗争的激烈状况。
他在《出师表》中,先说了当前是危急存亡之秋,形势严峻,而后话锋一转道: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这其中的“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一说,就把刘禅的“宫中”和他开府的“府中”归成了“俱为一体”,将皇帝的宫中等同于他的丞相府。然后说“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这就进一步地明确要求刘禅把宫中的事体也要交给他“开府”后的幕府来管,不用宫中的管理机构来处理了。如若刘禅不答应的话,那就是“内外异法”了,那么“陛下”你就有不“开张圣听”,不“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偏私”并且不“平明”的嫌疑。我相信在看见诸葛丞相罗列了这么多不答应之后会产生的罪状之后,刘禅大约是不敢不应的。这些话更像是一个上司在教训属下,哪里是一个臣子对皇帝说的话,然而却是出自诸葛亮这样一个被称为“一身唯谨慎”的“千古第一人臣”之口,难道不奇怪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