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文学社与拉赞助(1)

13 文学社与拉赞助

我不知道这样潦潦草草地和王泡泡谈恋爱算不算是我对小美的报复。我是在报复吗?我不知道。其实那段时间我跟刘大海刚失恋时一样,仍旧整天想着将我背叛把我抛弃的前女友。我无法忘记和小美一起走过的点点滴滴,因为我是个重感情的人。小美是我的初恋,世界上只有初恋才是最美好的。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

和王泡泡约会的时候,我的思绪常常飞到了八百公里之外的首都大学。

王泡泡告诉我,她也刚刚失恋,刚刚被男朋友甩了。我听后差点昏了过去,原来我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当两个被抛弃的人走到一起时,我们的共同语言很多,因此,我们的恋爱是美好的。我给王泡泡写了很多的诗,比如《爱你到永远》:

泡泡,我们素不相识;

泡泡,我们偶然认识;

泡泡,我爱你到永远。

我还给她写了一首非常简练,非常直接,并且没有任何意义,但却被刘大海等人绝口称赞为比较经典的诗——《锁》:

你给我一把锁,

要我锁住你和我;

我立马上了锁,

迟迟不肯走。

有一天,王泡泡问我:“大力,你为什么不把你写的那些诗投到学校的文学社呢?也许可以发表呢。那样,你就成为大学里比处女还少的文学青年了,呵呵。”

我想了想,这个主意太好了。

于是,我又成了文学社的主力写手。

正如秦朝所说,那些诗,可都是憋出来的。

见我写得诗多,风格独特(写得实在太烂了,所以说是风格独特),凌云文学社的社长孙凯很快联系了我,还让我做了主编,并连夜出了一份在许多人眼里分量并不够的报纸(就是一张纸,不知道他在哪儿打印的,效果也不咋的)。他着重指着报纸上主编的名字对我说:“你看,你的名字在这儿呢,你是主编……你看看……放心,我孙凯绝对不会亏待你的。为国为公牺牲的人,我们称之为烈士,然后给予他相应的荣誉和奖励。同样,你是咱们学校的大才子,咱们文学社也应该给你相应的名誉和待遇。丁大力同志啊,我今天索性就……就发自肺腑地夸你一句,你为咱们的文学社作出了杰出的贡献,给你主编的名誉和地位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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