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操作手法

拆迁补偿是历届政府头疼的大问题,因为拆迁补偿费需要由财政支出。此次政府要补偿给军队的一千五多万元拆迁费并不是一个小数字。于是卿至泰向上级领导们建议:军队有另外一块历史用地。这块历史用地就是我们要搞的指地块。注意:卿至泰在这里很巧妙地1998年才划拨的军事用地偷换成了历史用地,并且有意隐瞒了该地块按其商业开发面积所应补缴的实际市场地价。他同时告诉领导,这块地需要补交一千五百多万元的地价,你们领导只需签字同意将应补缴的一千五百多万元地价与补偿给军队的一千五百多万元的拆迁费相互冲抵即可。

从表面上看,这一方案可以减少一千五百多万元的拆迁财政支出,这对那些天天替s市市民紧捂着钱袋子的各位领导来说,何乐而不为呢?而且领导们的审批仅仅是将军队的历史用地尚未补缴的一千五百多多万元地价款项稍微地改变一下支付程序而已,这样国土凤岭分局也不用支出一千五百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了,何况人民军队的事哪有不支持的呢?于是,参加会议的领导们就签字了。

但领导们如何知道,这项请示和审批还暗藏着巨额的私利和莫大的行政风险,国土凤岭分局局长卿至泰是在有意地推卸审批土地用途变更的直接责任,巧妙地设套由上级领导们批复并承担违法责任。一旦上级领导批准了这个用拆迁款冲抵地价款的报告,卿至泰就可以将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责任推得干干净净,将该地用途的变更公开说成是上级领导们批准的。当然,有了这份领导办公会议集体批准的用拆迁款冲抵地价款的会议纪要,我们就可以赚到土地价差了。这一切都是在军民关系鱼水情、地方政府积极支持军队建设的名义下进行的。当然了操作方只是卿至泰和他未来的连襟加上我而已。

然后怎么办呢?我再跟葵科街道办沟通一下,就能绕开了政府规定的收回和拍卖的程序,由我的公司向葵科办事处支付一千五百多万元地价款后,就直接变身成为我们的商业项目。

如果走正常的招标程序,我们现在这种情况是承受不起这块地的低价的。现在在卿至泰的策划下,我们实际上只支付了十分之一的地价。至于差价的问题,这里不好透露。

我只能告诉你,这个地块符合1998年以前解放军总后勤部所规定的历史遗留的军转民用地的政策,那么这块的地价差价收益应由总后勤部收取;如果该地块不符合军转民用地的规定,其拍卖的地价收入,应全部由政府收取。

我肯定是付了比一千五百万更多的钱,只不过是房子,也就是说我不用付现金,我付给谁了,佛曰:不可说。

*过程和现象大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掌握行政审批权的当权者直接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利益,譬如公务员直接收受某人的好处,或直接利用职权给某人批出一块法规不容许开发的土地。这种*过程比较明显,容易暴露。过往和眼下的许多*大案就属于此种类型,涉案者似乎不够聪明。

另一种是极为聪明的*者,他们精通审批过程,熟知有关政策,但他们不会直接收受别人的好处,也不会直接使用审批权,而是巧妙地把审批责任转嫁到领导身上,“瞒天过海”而实现自己的利益。这种*者隐藏得很深,因此很难发现其破绽。

葛正红是只知道柳妮经常回来报销一些费用,但是,却不知道她的恋爱给公司带来怎样的利润?我没想到,当初那个古惑女一样的柳妮,现在成了公司的摇钱树,时也,运也。

现在,我正叫南民敏准备与葵科办事处委托公司考卡实业和国土局委托的代理公司建鹏咨询的合同。考卡实业投入全部开发建设资金的5%,在投资权益中享有34%的比例;建鹏咨询在合作中只收佣金而不占项目收益权。

这里面的奥秘就不说了,明眼人能看出,这个考卡实业先是运作有关方面以军事设施用地的名义征用这块土地,然后再迅速以军转民用地的方式,绕过了政府和军队的一系列监管,巧妙地获得了价值亿以上的项目收益权。不能不说这是一个煞费苦心的设计,设计的要点就在于充分利用了军队与地方政府的相互信任及双方在管理上的衔接不足。考卡实业及其合作者一方面在政府面前扮演军队的角色,另一方面又在军队中扮演政府的代表,在军地两头通吃。

从表面上看,好像我是冤大头,实际上不是。我非常清楚这块地的市场价格是多少,更关键是,仅凭正常的市场途径,在市政府已经严令禁止开发东部沿海地段的情况下,我这样的公司根本不可能拿到这块土地。也就是说,即使在项目收益权上让出34%的份额,这仍然是一桩极为划算的买卖,无利不起早,我毕竟是商人,毕竟只拿出一千五百万就能拥有这样一个项目,这事我能不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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