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剧场的后台,我第一次和“披头士”打了交道。担当“友好大使”的保罗出来和我们打招呼,并且弹了《昨天》(Yesterday)的旋律给我们听,然后问我们觉得怎么样。这首歌他当时还未完成——词还没有填。保罗把这首歌戏称作《炒鸡蛋》,然后唱着,“炒鸡蛋……每个人都叫我炒鸡蛋。”乔治和我一见如故,他好像很喜欢我的弹奏,我们三句话不离本行。他给我看了他收藏的格雷奇吉他,我则给他看我一直从厄尔汉姆街的克利福德·埃塞克斯商店购买的细型吉他弦,还给了他几根。这是我和乔治日后长久友谊的开始。当时我们并没有聊太长时间,因为“披头士”和我们来自两个世界,他们是明星,正在飞速蹿红。
我和约翰的碰面却有点不同寻常。一天晚上,我坐地铁前往哈默尔史密斯剧院。在路上,一个上了年纪的美国女士向我问路,然后我们攀谈了起来。她问我是干什么的、要去哪儿,我说我正要去一个音乐会演奏吉他,一起演出的还有“披头士”乐队。“披头士?”她一脸的惊讶,然后就问,“我能一起去吗?”
“如果你想去,我会试一试把你带进去。”我回答说。后来在剧院的后台,我对舞台经理说她是我的朋友,然后带着她进入了“披头士”那巨大的化妆间,这化妆间的大小可和舞台都有一拼。他们四个正准备登台,但还是因为这位女士稍微耽搁了一会,保罗、乔治和林戈都对她既友善又礼貌。然后当我向约翰·列侬介绍了这位女士,他却露出了一副厌烦的表情,还在大衣里做起了手淫的动作。我惊呆了,十分生气,是我把这个毫无恶意的老人带来的,我得对她负责,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他这也是在侮辱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对约翰有了非常深入的了解,我也知道他确实会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怪事。
我们乐队并没挣上大钱,但买一款真正的好吉他已不再是问题。我入手了一把心仪已久的樱桃红吉普森ES-335,我原来那把凯伊就是这款吉他的仿版。我总是因为崇拜弹奏某款吉他的人而去买这款吉他,而这款就是弗雷德·金用过的。这是一款革命性的吉他,琴体很薄,而且是半原声的。它既是“摇滚吉他”,又是“布鲁斯吉他”, 在电吉他音箱上选择效果,就可以听到这两种不同风格的弹奏。
在查令十字路和丹麦街几家琴行的橱窗里,我曾看到过吉普森电吉他。对我来说,这些琴行就象小时候的糖果店一样,会让我站在外面痴痴地看上几个小时,尤其是晚上,橱窗的灯会一直点亮,我在“华盖”演完后,就会在那儿溜达一整夜,边看边做着拥有吉普森的美梦。当我最终拥有了一把,我还是无法相信,手里的它竟然那么闪亮美丽!我终于像一个真正的摇滚乐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