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的日子(16)

起初,我真没想到这把吉他有那么大个头,简直跟我一样大小。好容易抱住了,我的左手却根本握不住琴颈,而弦太高,也按不下去。想用这把吉他来演奏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面对这个现实我不知所措。同时,我又无比激动,因为眼前的它泛着光泽、纯洁无暇、充满魔力,就仿佛来自另一个宇宙。当我拨拉它时,我甚至感觉自己已经长大成人。

我学弹的第一首歌叫《猩红的缎带》(Scarlet Ribbons),它是哈利·贝拉方特(Harry Belafonte 美国歌手、演员、社会活动家,流行音乐史上最成功的男歌手之一,被誉为“卡利普索乐之王”)唱红的一首民谣歌曲,我还听过乔什·怀特(Josh White 美国歌手、吉他手、演员,活跃的民权斗士)翻唱的蓝调版本。我练琴全靠耳朵扒带,还有跟着唱机里弹。我有一个小小的开盘式根德牌录音机,是露丝买给我的生日礼物,也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东西。我把自己的弹奏录下来,一遍又一遍地听,觉得不对了再重录,直到自认为弹对了为止。后来我发现这把吉他真不怎么样,所以它增加了我的学习难度。贵点的吉他,琴弦一般都离指板比较近,手指可以在上面灵活移动;便宜的或做工差的吉他,只有靠近琴头的地方弦才相对低,而越靠近琴桥,弦就越高,按起来又难又疼。而我这把就是这样的。我学琴还有个糟糕的开头,没弹几天就弄断了一根弦。由于无弦可换,我不得在只有五根弦的情况下练习,将就地弹了好长时间。

进入霍利菲尔德街道中学后,我开始注重起了自己的形象。我在那儿碰见了不少学校里的重量级人物,他们对艺术和时尚都有着鲜明的观念。我的时尚记忆自牛仔裤开始。大约十二岁时我必穿那种带三道绿针脚线的黑牛仔裤,这在当时已经算是很时髦了。接着是意大利风格的打扮——短夹克套装、锥形裤,再配上尖头皮鞋。对我们和雷普利的绝大多数家庭来说,衣服都是通过商品目录邮购的,大多是从那家“小树林邮购”,而露丝也会因为我的品味而偶尔换其他家。我在霍利菲尔德上到一半的时候“披头族”(Beatnik “披头族”一词用于描述“垮掉的一代”的参与者,由苏联人造卫星“Sputnik”演化而来,用于讽刺“垮掉派”文人,表明他们既不合时宜,且和共产主义之间有某种亲缘关系。后来,这个词汇成为这样一类人的代名词,他们以衣着和生活方式体现对社会价值观的摈弃)装束开始流行,我那把吉他跟披头族范儿还挺般配。里面改小了的莫法特紧身牛仔裤、圆领套头毛衣、印着“禁掉原子弹”的米利茨军用夹克,再加上一双莫卡辛软皮鞋,这就是披头族的经典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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