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节:败犬女王?女人30向前走(4)

之前去香港的时候,我在机场候机时逛了会儿书店,很高兴看到自己的书,然后随手拿起一本香港某作者探讨两性的书,其中一篇也讨论到这个话题,更辛辣的是这一句:“我有一位对女人有更深认识的男同性恋朋友很有智慧地指出,这些埋怨被男人耽误青春的女人,其实就算没有男人耽误她,她们的青春多半是白活的。她们应该庆幸她们找到一个男人分享她们原本白过的青春。”

我看到的时候,有点傻住,忍不住赞叹居然有这么坦白又贱嘴的告白。后来我想了很久,我开始思考什么是“耽误的青春”、什么是“白活的青春”,而我们又是怎么看待自己的人生。

我不懂的是,为什么很多女人要把自己当成“滞销商品”,有人摸了一下就要强迫买回家,或是问了半天不买、用了半天不买,你就要怪人:“你不是说要买吗,为什么不买?”但是,有谁规定顾客一定要买单?而且,为什么你把自己当商品,为什么决定要不要买的不是你而是他?为什么你要把自己当成强迫推销、降价促销的商品?为什么你不能自己当老板,卖不卖还要他来求你?为什么你把自己当成有“保存期限”的商品,过期了就只好出清?

为什么,你要把自己当滞销品?

你也可以当消费者,你也可以选择,为什么你要被选择?你也可以货比三家,你也可以有更多选择权,我不懂的是,为什么你要用“滞销品”的眼光看自己?

老实说,要是我是男人,要我摸一下就要买单,我也会跑得比谁都快。况且,承诺要买跟会不会买本来就是两回事,承诺愿意跟你结婚,也不代表会给你幸福的一生。当然,承诺、愿意负责很重要,至少愿意开口还算有担当,可是,相信承诺就代表幸福快乐的人,或许也必须努力扮演着幸福快乐来说服自己这是正确的选择。

或许到了一定的年纪,“以结婚为前提”的交往变得越来越重要。我不否认我也曾有这样的想法,我当然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一起生活的伴侣,我的心态也老了,也不想在一段段感情中不断地跌倒又要爬起来。但是,能找到和你有“共识”的人,不代表他就一定不能离开你,你就不能离开他。

毕竟“以结婚为前提”并不是“以逼婚为前提”,如果把恋爱的结果看得比过程重要,那么你怎能确定,好的结果一定是结婚而不是分手?

你也可以换个角度看自己的青春,你也可以让自己越老越有身价,让自己的价值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而不是用“没身价”来把自己当成滞销品出清。当你用这样的态度来看自己,别人也不会尊重你。如果你觉得别人耽误你的青春,那么我更觉得,是你的态度耽误了自己的青春。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