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唐风奈良(2)

●《大宝律令》的颁布

天武天皇的灵柩一直停了两年零三个月,直到菟野皇后利用种种手段把朝臣都掌控到自己手里了,才于688年十一月正式安葬其夫。皇后费尽心机,清除了草壁皇子登基的种种障碍,才刚松了一口气,可惜草壁皇子身体太差,还没来得及戴上至尊之冠,就在次年四月呜呼哀哉了。草壁皇子的儿子轻皇子时年七岁,不堪继承大统,菟野皇后没有办法,只好于690年四月自己坐上了天皇宝座——为她的亲孙子先占着地方。

菟野皇后就是持统女帝,她在位期间,重用高市皇子和丹比真人岛,继续丈夫未竟的改革事业,689年颁布了22卷的《飞鸟净御原令》。她还颇有文化,善吟汉诗,京都附近因此产生了模仿唐风、以佛教为主要内容的“白凤文化”。

697年二月,立十五岁的轻皇子为?宫,当年八月,持统女帝让位给轻皇子,是为文武天皇。文武天皇五年(701年)三月,定年号为“大宝”——日本的年号制度从此确定下来——当年就是大宝元年,八月份完成了《大宝律令》的编纂,次年十月分发诸国,全面实施。

《大宝律令》是日本律令制法典的重要代表之一,它分为律六卷和令十一卷,律大致相当于刑法,令则是民、诉讼、行政诸法的统合,其基础为唐律,结合日本实际情况作了修订和增补。这份律令的领导编纂者是刑部亲王,但主要动手的则是藤原不比等、粟田真人、下毛野古麿等十八人,大多是遣唐使或大陆移民的后裔。

藤原不比等是中臣镰足之子,可以说是庞大的藤原家族的开山始祖。不比等年仅十岁,老爹镰足就去世了,可以说少年失怙,藤原家族交到他手上的时候,不过只有煊赫的名声而已。但他自小勤奋好学,加上天武、持统二帝感念中臣镰足之功,对其关怀有加,689年,任其为判事职,使他正式开始了辉煌的政治生涯。

草壁皇子也和藤原不比等交好,临终前授以佩刀,要他竭诚辅佐自己的儿子轻皇子,也就是后来的文武天皇。在文武朝,不比等升任正三位大纳言,其后又升任第二位右大臣,接近了人臣的顶峰。

日本中世官制在《大宝律令》中成型,?央官模仿唐朝的三省六部制,设置二官八省一台和五卫府。二官为主管祭祀的神祗官及最高行政机关太政官,太政主官为太政大臣,辅官为左、右大臣和内大臣,其下还有大、中、少纳言等官,统辖中务、式部、治部、民部、刑部、大藏、宫内八省;一台为司监察的弹正台;五卫府指警卫宫廷的卫门府、左右卫士府和左右兵卫府。最初正一位太政大臣仅授予皇族,并且经常由东宫兼任,总摄朝政,人臣可以做到的最高位是左大臣,其次为右大臣,都是正二位——相当于我国的正二品官衔。

因为日本的官员品级也模仿中国,设一到九位,每位分正、从两级(?位则分大初位和小初位),三位以下各级还分上、下(中国的九品制,是五品以下分上、下)。四位以上(含)官员可以参加朝议,称殿上人,四位以下则称殿下人。

《大宝律令》再度确定班田制,为了便于实施,也模仿唐朝建立户籍制度。不过唐朝一户平均为四到五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而日本的户也称为“乡户”,平均在二十人上下,不仅数辈同居,甚至引入相当多不具有血缘关系的成员,好象一个个小的“氏”或者“部”,这也是奴隶制残余仍旧广泛存在的重要证据。

《大宝律令》还规定了全国的军事机构,中央设五卫府,地方上由各?国司掌控数个军团,此外在九州设太宰府管辖下的防人司,以防外国入侵,陆奥设镇守府,防备虾夷——所谓虾夷,一说即指后来的阿伊努人,是日本东北部地区的土著居民,另说是大和族开化较晚的一个分支。

《大宝律令》规定了新的身份制度,全部日本人都被划分为良民和贱民两个等级。所谓良民,也称公民,包括皇族、贵族和广大自由平民,也包括半自由的农奴;而贱民则指改新以后仍未被解放的奴隶,包括世代守卫皇陵者,以及公私奴婢,等等。法律不允许良民和贱民通婚,一旦通婚生下子女,也都归为贱民一列。

一直到近代的明治维新?贱民制度才最终被废除。

且说文武天皇以《大宝律令》而著名,但他的统治时期却并不长,大宝二年(702年),上皇(指退位的天皇)持统女帝去世,五年后文武天皇也咽了气。文武天皇的儿子首皇子年仅七岁——和他老爹丧父时候一般大——于是天皇的母亲,也就是草壁皇子的皇妃阿閇皇女登基,改元和铜,是为元明女帝。有了持统女帝的先例,皇子年幼,由其母或祖母暂代为天皇,似乎已是顺理成章之事。

元明女帝继位后立即下诏营建新的都城,地址选在大和北部的奈良地区,建构式样完全模仿唐都长安。和铜三年(710年)正式迁都,名为?城京,号称“小长安”。这座都城东西约4.2公里,南北约4.8公里,居中铺设了南北向的宽阔的朱雀大街,将城市分为左京和右京两部分,每部分东西分为四块,每块又由九条大路隔开,形成数十个“坊”,布局相当规整。都城北部正中设有所谓“内里”,也即是皇宫——后来“内里”一词也就变成了天皇或皇室的代名词。

迁都平城京以后,日本就此迈入了“奈良时代”,这是一个彻底崇尚唐风,无时无处不模仿和学习大陆文化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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