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在1974—1975年(以及在1969—1970年和1981—1982年),经济中出现了一种长期积累形成的衰退,包括金融市场变量和产出带来的收入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衰退经历了一个开始发生、逐步加强和突然停止的过程,避免了演变为一场“羽翼丰满”的债务紧缩。相互作用的过程并没有肆意发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存在一个“大政府”,即使在收入下滑的情况下,政府的大规模赤字仍然会保持最终需求并使企业利润得以维持;二是美联储、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以及通力合作的私人机构实行了迅速而有效的最终贷款人干预。
正当“大政府”利用赤字稳定产出、就业和企业利润时,最终贷款人也在稳定资产价值和金融市场。例如,美联储购买而且准备持续购买或接受那些以别的方式不适宜变现的抵押资产,由此以自身的无风险债务不断替代各种资产组合中的风险资产。正当“大政府”对总需求、部门盈余和资产组合中政府负债增量大加干预之时,最终贷款人也在影响具有类似结构的总资产的价值和各种资产组合可以获得的再融资量。对于抑制和逆转与1974-1975年(以及1969—1970年和1981—1982年)发生的金融重创相联系的收入降低,这两方面维护稳定性的努力都是必要的。
最终贷款人必须迅速采取干预措施,并确保能够获得再融资来防止金融困难演变成一场能够导致经济“大萧条”的相互作用而且不断积累的衰退。为了做到这些,一定不要让那些将被保护的企业在蒙受损失的情况下为了偿还债务而彻底变卖资产头寸。一旦银行、金融机构和普通公司以及州和地方政府,被迫通过非常规的渠道进行再融资,最终贷款人就必须要么提供贷款,要么甘冒债务紧缩的风险。
在收入快速回落前以及“大政府”还能发挥调节收入和维护金融稳定之前,最终贷款人通常就需要发挥作用。如果负有最终贷款人职能的机构袖手旁观,任由市场力量发挥作用,那么与没有干预情况相比,以当前产出价格表示的资产价值将出现更大幅度的下降;投资和借债消费将更大幅度下降;收入、就业和利润也将出现更大幅度的下降。如果获得充足的动力,金融危机和后续的债务紧缩可能一度会彻底击垮“大政府”调节收入和维护金融稳定的能力。即使没有最终贷款人的有效干预,“大政府”最终也会使经济复苏,但是有时候,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主要体现为丧失收入和资产价格崩盘。
在1966年、1969-1970年、1974-1975年以及1980—1981,即使美联储的最终贷款人功能在稳定经济过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人们对这种功能和作用还知之甚少。由于经济本身具有导致间歇式金融不稳定性的内在的和不可避免的缺陷,所以我们需要最终贷款人。市场资本主义依靠内在运行机制运行,会不时经历可能产生紧缩式萧条的金融危机,传统的经济理论不接受这种观点。
如果那些影响金融市场结构和运行的经济政策有可能产生效果,则人们一定会理解经济中那些使最终贷款人必须存在的方面。通过监管金融机构的结构和控制允许开展的金融业务的类型,那些为人们所理解的经济政策有希望降低金融不稳定性。
创设最终贷款人的功能,是1913年为建立美国联邦储备制度而进行立法的主要目标,但这个最初的目标被以下的观点扰乱,即联邦储备体系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功能是控制货币供给。后面这种看法忽略了经济的正常运行会导致脆弱而不稳定的融资关系的发展。如果能认识到美联储的责任(包含于作为最终贷款人角色中),是要确保金融体系作为一个整体以正常而不产生混乱的方式运行,那么人们就不会对美联储的行为开出那么多的政策处方。如果金融体系变得四分五裂,那么美联储或其他中央银行组织必将着手进行干预,并通过提供流动性和承担潜在损失来挽回危局。然而,这种再融资和使潜在损失社会化的做法既增加了经济的收益,也增加了成本,因为它在最终贷款人方案出台后会影响经济的运行。由于美联储有责任在事态变得糟糕的时候挽回局面,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它必须关注和指导金融业务的增长和发展,在经济平稳运行时和环境迫使它进行干预时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