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热情另一种通俗的理解,就是热情等同于情绪。大部分的人会同意热情包含了强烈的感受。举个例子,一个热情的人有时候会被别人形容为“眼中闪烁着火焰”“腹中燃火”。另外一些描述热情的字眼包括了情绪化、火热的、有电的、颤动的。
热情通常也会与强烈的愤怒与狂暴画上等号。当一对配偶发现对方不忠实于彼此时而产生的愤怒、失控。我们会用“热情的罪行”来解释这种可能的暴力行为,这样强烈的感受确实是热情的一个重要面向,但强烈的感受与热情并不相同。“热情的罪行”也许会包含强烈的感受,但是,这个人固着在把他的配偶看成是他可以占有的目标,是更强大的因素。这种行为或许被称为“迷恋的罪行”会比较适当。
如同一种内在的经验,热情也是一种身体的经验,因为感受是从身体中发生,感受与热情之间的连结是很清楚的。但强烈的感受不一定会以明显具体的情绪表达出来。也有这样的可能性,当一个人感受到巨大的悲恸时却没有掉泪,或是感到强烈的害怕时却没有惊恐的表现。
相似的状况,一个人所外显表达出的强烈情绪,不一定意味着此人确实强烈地感受到或经验到了热情;一个喧哗笑闹的人,可能内心其实并不感到愉悦;或是一个大声哭泣的人,其实并没有碰触到自己深层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