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沅告诉罗三,其实赶尸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在尸体额头贴一张符纸,用铜铃声就可以引导尸体前进。实际上从现代人的角度来看,赶尸是一门相当高深的科学。首先要用特殊的药水对尸体进行浸泡,使其暂时不会腐烂,同时在尸体体内植入一种细菌,这种细菌进入尸体体内后,便会在尸体里迅速繁殖。当其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便可控制尸体的四肢。当其听到赶尸者的铃声时,便会条件反射地驱使尸体跳动。这种细菌一旦离开尸体后,会立即死去。
而飞叶门的赶驱尸术在总结湘西赶尸术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创新,研制出可以将细菌放入其中,而不会死亡的药丸,从而便得这种细菌便于携带。给尸体植入时,只需从尸体的口中送入即可。
由于是外来人员并且僻处隆昌县,因此在很长时间内飞叶门对四川的大事并不了解,这导致飞叶门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本来只要飞叶门离开隆昌县,到成都发展即可以了的,但是族内众人却均认为隆昌县是飞叶门的福地,断然不可迁移。为此,从雍正年间开始,当时的飞叶门门主只好将自己最小的一个弟弟送到了成都,隐姓埋名地定居了下来,并让他和他的后代,永远地为飞叶门打探消息。
这位飞叶门门主的小弟弟,就是沈沅的直系先祖。后来飞叶门逐渐没落,只剩下居住在成都的这一房人勉强支持,但这一房一直人丁单薄,每代均是只有一个男丁,而到了沈沅这一代,干脆就只有一个女儿了。于是沈沅完全失去了选择的可能性。
“那血噬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血噬也是一种细菌。最早是飞叶门在长途迁移入川的过程中,发明出来的一种认亲方法。当时是为了让族人无论相隔多远,都可以互相找到。但是后来发生了变异,如果被种下血噬的人得不到解药,就会随着年龄逐渐腐烂,最后活活疼死。最可怕的是这种血噬是遗传的。”沈沅的语调低了下去,“五十七年前的事件中,飞叶门门主带着血噬的解药秘方消失了。由于早已种下血噬,沈沅只能一直寻找下去。”
“别这么想,这世间哪有无法解决的事呢?就像我,长成一只傻鸟的样子,还不照样过活。”罗三说着,将那硕大的鼻头凑到了沈沅的眼前。
看着眼前那张极度像一只鸟的脸,沈沅笑了。深深地吸了口气,她站起身来,对罗三道:“走吧,我们还是回学校去吧。”
“这就走?这个地方不看了?”罗三说着不由分说地拉起沈沅的手,向大宅的前院走去,“这个地方与四教一定有联系,不弄清楚就走的话,恐怕要遗憾终生呀。”
罗三二话不说,拉着沈沅就往一间屋子走去。这间屋子似乎是一间书房,靠窗的一侧,摆着一张书案,书案上堆满了书信,旁边是一个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