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夏向后靠在木头椅背上,在朦胧的灯光下,嘴角含笑,眼神缥缈。“真是想念拉萨的阳光啊。”
“你在那儿有情人了?”
尼若好笑地看着她。对自己的这位同学,尼若算是很了解的了。于夏喜欢自由,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正因为如此,在丈夫与拉萨两者之间,她选择了后者,在拿到离婚证的那天起,就过得云淡风轻。
“我的情人叫拉萨。”于夏直起身子,“你不知道那个城市有多迷人,比男人迷人多了。”
“说得我都想辞职了。”尼若喝了口茶,想起陆路博客里美轮美奂的照片,含笑说。
“辞吧辞吧,去西藏当医生,比这儿舒服多了。”
“真有那么好?”
“当然。”于夏点着头,表情很夸张,“去了后你就知道,没有哪个城市会让你那么爽的。”
结账时,侍者递给于夏一张纸条,指了指另一窗边的男人说:“那位先生已经帮你们结过了。”
两人向对面桌子看去。一个平头微胖的男人向于夏打了个响指,暧昧地笑。
“你的桃花随时都在开啊。”尼若玩笑地对朋友说。
“这也算是桃花?干树枝都算不上。”于夏悄声说,然后对着男人,扬着纸条,嘴角慢慢漾开。那样的笑和表情,足以秒杀男人的心脏。
尼若看着于夏挥洒浑身上下的女人味,心里暗自感叹朋友的变化。想当初,她也是个以老公孩子为主、天天围着小家转的黄脸婆啊,怎么一去拉萨,就变得如此优雅从容美丽了呢?高原的阳光真有这么神奇吗?可以让一个女人脱胎换骨?出门时尼若开玩笑地对朋友说:“过去,男人是你的克星。现在,你变成男人的克星了。”
于夏无所谓地笑了笑,“这样的男人,你还希望他对老婆忠诚吗?”顺手把纸条丢进了垃圾筒,“就如你那婚姻,已经千疮百孔,守下去有啥意思?”
“唉……”尼若轻叹一声。是啊,朋友说得对,再守下去又有什么意思呢?可真正要离婚了,还是有些舍不得。倒不是舍不得那个男人,而是舍不得这份习惯了的安稳。
于夏住在巴黎春天,奢侈而豪华,她每次来上海总是住在这里。这个会享受的女人,别说一夜,就是两个小时的“午休”,也要尽可能舒适。
把任何一个小憩都过得华丽丽的是于夏这类女人对生活的基本要求。
把朋友送回酒店,尼若开车回家。
到楼下时,她习惯地抬起头,十八层的窗透出一点昏黄。如果换在一个月前,那样的灯光足以让她加快脚步,而现在,只会让她迟疑了再迟疑。
女人是恋家的动物,如果回家的脚步踟蹰,是不是足以说明那个家已经温暖不再了?
听到开门声,躺在沙发上的叶磊坐了起来,看着尼若讨好地笑,“我去接你,他们说你早走了。去哪儿了?吃饭了吗?”
“跟朋友出去了。”尼若淡淡地说,表情一如往日的平静。她脱了外衣,换了拖鞋,往书房走去。
“我给你放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