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超越社会性的类人猿(18)

将自闭症患者的孤独而没有移情作用的世界与“加入我”团队或克里斯汀的足球队(与你我相似的人们)相比较。后者都是具有高超技能的社会动物,他们选择在一起,而且在一起时感觉更好。而前者大脑中核心功能的缺失则强调了我们作为社会性的动物的重要性。自闭症从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反映了“我们到底是谁”这个真相。如果我们不是这么复杂的社会动物,如果我们天生没有必要待在一起,我们的生活会与现在有天壤之别。

协作:打开王国之门的钥匙

协作是我们的猿人祖先赐予我们的一件不寻常的礼物。黑猩猩在日常生活中展现了令人称奇的协作能力——个体之间建立了长期的联盟关系,这种联盟是通过互相关照、为彼此提供安全感而获得的,如果失去了联盟,它们可能生活在一个非常暴力的社会环境中。黑猩猩和倭黑猩猩从协作中获得可观的实际益处——分享食物来源、照顾幼崽、教育和训练等等。

我们倾向于认为人类是与它们完全不一样的。至少在西方,我们认为人类是受个人需求和欲望驱使的生物。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告诉我们,这就是为什么宗教和道德教育在我们的文化中如此重要的原因。“为他人做……等等”正是此类劝导语句之一。但是,在我们心底,人类是自私自利的,不是吗?不然,我们为什么需要强制自己学习这些道德条例呢?确实,古典经济学家倾向于认为,自私是我们本质的核心特征。亚当·史密斯所谓的“隐形的手”本质上就是在表达这一观点——为了追求我们自己的利益,我们每个人都会与其他人进行互动。

但是,这是真的吗?嗯,可以肯定的是,史密斯所景仰的英国工业革命中的伟大人物是教友派中的独立人士,他们改变了我们生产和出售商品的方式,他们基本上都会结成一个整体。而所有商业人士世世代代追求的产品交易都要求对方不要随便出不合理的高价。如果你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市场里走一遭——从加尔各答到康登——你就会看到这样的情况。你也会在家庭、企业和球队中看到这种现象。难道这种协作倾向只是对我们基因中追求自我利益本质的文化反馈吗?还是我们与生俱来的特性?或是我们推向新高度的某种东西?

自我利益与协作

不可否认,犯罪有时会付出代价。有时,你做了错事,得以脱身,结果自己的境况好转。说句玩笑话,有时候在短期内自私一点反而更好,即使不构成犯罪。西方(多数是右翼分子)有些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巨大的真相。逻辑性强的理性的个人总是会先追求个人利益(根据霍布斯的理论,如果没有合约和法律的强制实施保护,我们每个人都会成为“猎物”。)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在这个真实的世界中,人们每天都会欺骗彼此。但是,这是我们的规则吗?难道正如亚当·史密斯的追随者所说的,这就存在于我们的本质中吗?

很久以来,这个有关人类本质的大问题催生了很多的政治辩论,让我们不禁思考,应该如何面对自己。而此处,这个大问题就是:像我们这样的社会动物,是追求霍布斯所谓的自我利益更好呢,还是采用某种协作方式,以便获得更大优势?它存在于我们的本质中吗?如果我们天生就可以传播我们的基因,这会给我们带来任何好处吗?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