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与你一生一起走(1)

新郎、新娘,你们愿意对方成为自己唯一合法的妻子、丈夫吗?--我愿意!

你愿意无论贫穷、富足、健康、疾病,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她),照顾他(她),尊重他(她),接纳他(她),永远对他(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吗?--我愿意!

一段爱情誓言,开始了两个人一生的共同度过。

经销商作为企业经营链上的重要一环,能否像宣誓的爱人一般,不离不弃、一生一起走呢?

经销商为厂家提供了产品流通过程中的增值服务。这种增值来源于两个方面:交易成本的降低和企业或者产品价值的放大。交易成本的降低主要体现在财务成本、时间成本、沟通成本等方面;或者产品价值的放大则主要体现在经销商在提供产品流通功能的同时,能够创造性地做一些助销的工作,如陈列生动化的维护、宣传资料的张贴和维护、销售指导以及经常性提示等,让厂家的产品时刻以最优秀的形象出现在分销、零售和消费者面前。

因此,经销商的作用在于为制造厂、分销商、零售商和消费者提供便捷多样的产品选择可能,尽可能地节约厂家的成本,并且能够在这个过程中让下游客户和消费者体验到不一样的流通和消费感觉。当然,两者的作用体现的另外一个途径是提升效率,即经销商不但提供厂家或者其他人没有的服务,而且能够把这些服务做得更好。

诚然,经销商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这也决定了经销商在厂家的品牌建设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一个好品牌除了要让企业内部的员工、老板珍爱外,也需要经销商的珍爱,需要经销商把品牌视为己出,让经销商与企业同荣辱、共命运、一生一起走。

经销商与厂家,相处容易相爱难

2008年8月6日,山西经销商新宝鼎状告原长安福特销售总经理名誉侵权案,在北京二审开庭。

这一事发在2006年的经销商和汽车厂家纠纷案已经持续了两年多的时间,当时新宝鼎以名誉侵权为由将长安福特告上法庭,称其所说的“新宝鼎的经营业绩为最差”与事实不符,要求其公开赔礼道歉。

据悉,这场官司背后的最核心问题是,长安福特以经营业绩全国最差为由逼迫新宝鼎退出长安福特代理权。

新宝鼎是山西最大汽车经销商之一,2003年后成为长安福特经销商。双方的矛盾源于2006年7月,当时长安福特要求新宝鼎每月至少售出150辆车,而此时山西有六家长安福特经销商,平均每月每家经销商只能售出20~30辆新车。

最终新宝鼎拒绝了上述要求,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新宝鼎最终选择放弃了长安福特品牌。但另据知情人士透露,长安福特曾逼迫新宝鼎退出长安福特代理权,最终使得新宝鼎在当时的法律环境下,不得已以名誉侵权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这起厂家与经销商撕破脸皮、分道扬镳的案例并不是个案。在某些厂家和经销商之间,一直存在着似乎难以调和的矛盾。厂家希望经销商更加忠诚,经销商则希望厂家提供更大的利益和好处。于是,“经销商都是人家的好”、“好经销商太稀缺了”这样的感叹成了厂家的口头禅。

经销商最为厂家所诟病的是其唯利是图的经营理念,经销商不大关心厂家的品牌塑造,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关于品牌策划与传播方面的工作,则认为是自己分外的事情。厂家从心底看不惯经销商这种“杀鸡取卵”的短视价值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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