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大臣们对最高层使用的是“晓之以利”、“晓之以害”、循循善诱的办法,说立宪可“利于君”;他们指出,对立宪“故作异同论”者,实际为的是保一己之私权、获一己之私利;而“满人之言立宪不利者”,也只是为其一身利禄起见,但若为了排汉而不立宪“必至自取覆亡”。考察大臣中本来大多就具显赫地位,出洋考察又使他们有了同僚们所没有的海外阅历优势,这又自然增加了不少的政治优势,他们在统治集团的决策中遂颇受重视。
军机处中非议立宪的荣庆、鹿传霖、铁良很快被同时开缺,出洋五大臣之一的戴鸿慈则“入内调处”。在这场论争中,考察大臣成为了胜利者。他们的胜利使清末“新政”转向了“预备立宪”的轨道,正如时论评说,“此次宣布立宪,当以泽公等为首功。”
五大臣的谋划面涉及较广,择其要端,大致有如下四个方面。
第一、“定国是”。即确定实行立宪政体的大政方针。还在考察途中,载泽等人因“见闻较切”而“缄默难安”吁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他们要求请政府仿照日本明治时期行祭天誓诰之举,使全国臣民“南针有定,歧路不迷”。
第二、“改官制”。试行三权分立:设责任内阁,下辖内务、财政、外交、军、法、学、商、交通、殖务九部;并设集议院,作为正式国会成立前的“练习之区”;设会计检查院、行政裁判院、都裁判厅等为监督、司法机关。
第三、“平满汉”。他们认为盎格鲁与撒克逊两支民族“绝无内讧”,大英帝国由其合流而成,中国也完全可以实现多民族之间的真正融合。端方由此希望国内“诸族相忘,混为一体”,是“奠安国基之第一义”。为尽快消泯满汉界限,他提出了两条办法:一是除去官制中的“满汉缺分名目”,京师各衙门所有堂官司员都“不问籍贯、唯才是用”;二是“永远裁撤”各省驻防的旗兵,令旗丁中挂名兵籍者仍居原驻地方并编入民籍。
第四,提高“民智”。实行宪政,必须争得国民的支持,这就需要广大人民具有相当的“普通知识与法律思想”,考察大臣借鉴列国经验后提出了几条提高民智的途径:其一,广办学校,尤其多设法律学校;其二,派员留学,重点是“分班出洋学习法律”;其三,多方“导民”,在全国城镇因地制宜修建各种图书馆、博物馆、动物园和公园等等,以此促进全民增强学力、丰富见闻、陶冶情趣;考察大臣们还提出,取各国地方自治制度,尽早让本国人民了解和熟悉,并为实行地方自治作舆论宣传;取英、德、日诸君主国现行条例,编制集会律、言论律、出版律,迅即颁行“以一趋向而定民志”。
在五大臣出洋考察归来之后,清政府遂设立考察政治馆,以其作为总结政治考察的临时最高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