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李惟诚他们从老家回来的时候,黄鑫龙的决定已经形成,集团在武汉成立华中公司,由集团投资部经理吴晓春担任华中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当然,按照程序,这样大的决定需要经过集团高层会议讨论,形成决议之后,再报董事会批准。但事实上,这些程序仅仅就是"程序",在集团公司,只要黄鑫龙认准的事情,哪有通不过的?况且,在当时看来,这个方案确实比盲目收购内地的国营企业更好更全面,特别是报告还专门为李惟诚他们的低成本扩张计划保留了面子和空间,说在内地区域经济中心城市成立分公司与集团公司前段时期制定的低成本扩张战略不谋而合,今后收购内地国营企业的计划就由设在内地的分公司具体执行,这样做既便于操作,节省成本,又可以保证在万一操作失败情况下,也不至于把火烧到集团总部来。
报告这样写,既给了李惟诚等人的面子,也封住了他们的嘴,让他们无话可说。
报告是吴晓春起草的,自然也就由他宣读。吴晓春在宣读的时候,始终把老板的作用放在第一位,仿佛报告的始作俑者并不是他吴晓春,而是黄鑫龙,他吴晓春只不过春节没回内地,留在公司值班,偶然被老板临时抓了一个差而已。吴晓春这样做,当然有谦虚的意思,但更大的考虑是争取决议顺利通过,并顺便获得老板的进一步好感。
值得一提的是,吴晓春在报告中始终都没有出现一次"老板"的字样,当然,更没有出现"黄鑫龙"三个字,自始至终都用"主席"或"黄主席"。由于这两个称呼出现的频率比较大,于是就形成了一个语言氛围,所以,在后来的讨论中,发言的人除了一片赞扬老板的英明果断高瞻远瞩之外,在说到黄鑫龙的时候,也都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了"主席"和"黄主席"。李惟诚听着自己的部下在上面宣读报告,心里多少有些酸酸的,他对报告的内容并没有多在意,但是,对"主席"和"黄主席"这个称呼在意了。虽然觉得酸,但也不得不承认,在这样一个正式的场合,使用这样的称呼确实更加贴切、更加正规和更加有档次,所以,在后来的发言中,他也一改以前的"老板"称呼,使用了"主席"和"黄主席"。例如说,我同意主席的观点,黄主席早就有过这方面的考虑等等。从此,集团公司对黄鑫龙的称呼就改了,不用"老板"了,而一律改用"主席"或"黄主席"。
不用说,报告获得一致通过,董事会也全票批准。尤其是李惟诚,不知道是诚心还是假意,无论在集团高层管理会上还是在董事会上,都积极支持主席的提议,还为这个提议做了许多解释、说明和论证工作,仿佛在向人们灌输一个印象,主席的提议事先征求过他的意见,甚至就是他先向主席建议的。另外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想以此证明他李惟诚从来都不嫉能妒贤,毫无私心地培养集团新一代管理团队,为部下的提升创造机会。
为了把戏演得像,吴晓春离开深圳去武汉之前,李惟诚还专门设宴为他饯行。
推杯换盏之间,李惟诚还对吴晓春表示祝福,半开玩笑半诚心地说:过去在皇上身边做事,最好的结果就是做一名封疆大臣,你现在就算是我们新天地集团在华中的封疆大臣了。
"不敢,不敢。"吴晓春小心地回应,"您一直是我的老上司,这次能有这样的机会,也是您李主任提携的结果,这里我先谢了。我干,先干为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