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父子接力贷款购房(1)

父子住房接力贷款,又称为父子合作贷款或两代传承贷款,目的是供给那些收入或积蓄有限、子女尚未工作而自己已超越贷款年限的老年购房者,通过一家两代人的接力和合作,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提前实现住房梦。本贷款最早是在日本开办,我国的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了这一业务,并受到众多家庭的欢迎。

(一)父子住房接力贷款的含义

老年人希望晚年购买新房,提高退休期的养老生活质量,苦于资金不足难以如愿,欲向银行贷款又因年龄已经超越贷款期限无法单独向银行贷款融资。将父债子还,父产子承的传统道理运用在此,就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打开了一个较好的思路。父子住房接力贷款是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向银行贷款,共同向银行还款。贷款购买的房屋,父母首先生活居住,到最终寿终正寝之时,房产再由儿女们名正言顺地继承。

父子接力贷款业务的开办,是借款人作为主贷人向银行申请借款时,因与银行对借款人的年龄要求不相符合,难以得到这笔款项。现在通过增加一个共同借款人(必须是所购房屋的共有人,且与主贷人是父母子女关系),就可以满足对借款人的年龄要求。按有关规定,申请接力贷款的主贷人,是40岁以上70岁以下,且具备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资格;如欲变更主贷人的日期,则根据子女的具体情况确定。

按规定,父子住房接力贷款的用途限于购置住宅等不动产,是父母与子女双方同时向银行担保贷款,贷款合同上应由父子两代人共同作为借款人并予签名,同时增加若干条款,一方死亡后所遗留之未清偿之债务、本金和利息,贷款购买的住房完全交由另一方予以继承,这就是承担连带责任。为应对将来父母身故后的债款顺利偿还,借款合同中需要确定变更主贷人的日期(一般而言,即父母一辈死亡的日期),到时将该共同借款人(子女)变更为主贷人,变更时子女已经具有了贷款偿还的能力。从理论上而言,这一贷款模式并不要求对借款人的年龄资格以特别限定。事实上,任何年龄段的老年人,只要父子两代人协商同意,都可以办理这一贷款手续。

接力贷款开办的目的,主要是帮助那些已不具备购房贷款资格的老年人,重新获得申请贷款的权利,尤其是老年父母和成年子女共同购房居住时的资金短缺问题。并由此将所拥有的各项资产包括金融资产、住房资产等,以合理运用,买房售房,养老保障,使之更符合自身的利益维护,更能满足好日常生活中的各方面的实际需要。

(二)父子住房接力贷款的意义

父子住房接力贷款的开办,具有较大的优越性,会出现的缺陷却较小,在相当程度上防范了目前住房按揭贷款中的某些风险。这一贷款的开办是有百利而无一弊的,值得给予注重。其积极效应可表现为:

1.增加了一种新的贷款品种

大力推动金融产品的创新,推出新的更好的金融工具和手段,对金融部门的业绩、利润增长,竞争力的提升,更好地满足公众融资的需要而言,都是很有意义。尤其是在目前国际金融资本大肆进入,民间金融资本机构广泛设立的状况下,金融界面对国内国外的竞争,都在迅速地白热化之中。每个金融机构如欲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都需要不断地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并通过有效的营销手段,使这种金融产品能够发扬光大并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利润。父子住房接力贷款打破了目前客户年逾55岁或60岁不予贷款的资格限制,扩大了客户来源,就是一大金融创新,借此实现金融部门的业绩和利润的增长。

2.体现了家人间浓郁的伦理情感

我国公众的家庭观念目前还是较为浓厚的,买房不仅是小家庭的重大事项,也是其整个家族及相关亲属间的重大事项,买房需要的款项大都是在家族内部首先筹措,不足部分再找银行贷款。这一行为充分体现了家人之间休戚与共、互帮互助的好风尚,值得大力发扬。

有位学者撰文,认为家族亲友间的借贷,是一种小农经济时代的落后行为,完全应当纳入银行信用的范畴,即大家结余的金钱都存到银行,需要钱财时再到银行申请贷款。这一看法显然是死扣教条、完全不合情理的产物。不要说大家向银行贷款是否能如愿贷得到,也不要讲在贷款申办中的种种时间、精力与心血的消耗,单单考虑储蓄存款与贷款之间的利率差异和20%利息税的缴纳,就不是个小数目。

亲友、家族内的贷款,具有期限活、借贷方便、还款方式灵活的特点,与银行信用相比有着较大的优越性。这种做法从经济方面而论,也是很合算的。通常看到的这种家族、亲友间的借款,在归还借款时大都是按照银行间的利率标准,计算一定的利息适度加付对方。父子住房接力贷款既是一种银行信用,又考虑了家庭因素的影响,是符合社会通常惯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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