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相遇(2)

任何事情,如果我们不愿意,谁也拿我们没有办法。老师如此,家长也是如此。无论我们在学校的行为多么不合格,我们的成绩总是年级前十名。作为一个学生,只要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就没有人能够惩罚他。

倪喜红的爸爸那时是一家橡胶厂的厂长,资本家的千金小姐就是不同,出入都有红旗牌小汽车接送。

林楚君就更有来头了,她爸是教育局局长,在学校老师见了林楚君还要低头哈腰地跟她打招呼,她总是目不斜视,从来不予理睬,骄傲得像只长颈鹿。

至于我,爸爸不过是个靠一种叫锡的金属发财的暴发户,基本上没有什么背景。我除了在学习方面有点无师自通的天分外,平日里头脑反应总是比倪喜红和林楚君要迟钝一些,我不喜欢思考,天生懒惰。有时和倪喜红、林楚君在一起,遇到我不知道不理解的事物便会懵头懵脑地来一句,“那是什么意思?”她们会开玩笑地骂道:“暴发户的女儿就是不懂高压电。”

我并不生气,我本来就是暴发户的女儿。我爸读到小学四年级就没读书了,因为家里穷。听说爸爸小时候是吃着红薯饭长大的,我却从来没有见他吃过红薯,他说吃那东西吃伤了。我一直觉得爸爸是那种很容易忘本的人。穷的时候他眼里只有钱,成了暴发户后,他的眼里只有女人。真他妈的俗!

我喜欢倪喜红和林楚君。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能够成为好朋友,我想那是因为我们在茫茫人海里嗅到了与自己相同的气息。

2

我和林楚君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孩子,1994年4月16日,是我们十四岁的生日。

我至今还保留着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

我曾经以为那张照片早就丢失了,直到2006年的夏天,在清理老房子时,我在曾经睡过的那张床底下捡到一张照片。照片上是那三个稚气未脱的女孩。倪喜红当时扎着马尾,嘴巴紧抿,表情严肃。林楚君笑得很灿烂,她的嘴是那种樱桃小嘴,上薄下厚,色泽红润,非常漂亮。她笑的时候,露出一排珍珠似的牙齿。站在中间的我,戴着一顶小方格的男式鸭舌帽,眼睛又黑又亮,嘴唇微微上翘着,一副似笑非笑的样子。照片背面写着:楚君、隐墨十四岁生日。我们永不分开。1994年4月16日。

倪喜红比我和林楚君大半岁,她是个性格有点古怪孤僻的女孩。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我从未见她穿过裙子。她总说她个子不高,腿有点粗,臀部肥大,穿裙子像个矮冬瓜。

倪喜红是我们三人中间最贤淑、最文静、最内敛的女孩,会绘画,会做精美的女红。她有一块自绣的手帕,常常系在手腕上,图案是一朵玫瑰,那朵红色玫瑰宛若初生,娇艳欲滴。我和林楚君都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我们俩都属于头脑精细、四肢迟笨的女孩。

我们无数次央求她为我们也绣一块,好不容易才求到一块,到今天早已褪色。那时我去市场买了一米紫色的棉布,满心期待,没想到这家伙只是应付了一下,只绣了边,那边我想我也会绣,是那种小波浪形的,用剪刀细细剪好,然后沿着边一针一针地绣过去。再加几个暗紫黄的心形荷包,就算完成。

林楚君可不如我这么细心,我曾问林楚君,那些女红去哪儿了,她抽着爱喜,妩媚一笑,淡淡地说去爪哇国了。

她是个努力遗忘过去的女人,过去像荆棘一样刺痛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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