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大学的时候,我出版了我的武侠小说《绝杀》,当时首印过了十万册,算是有那么一丝小成就的意味。我突然很想念小琳。通过辗转各种方法去获取她的联系方式,我想把我的书转赠一本给她,有点带有炫耀的兴致。
和她确立了行程之后,我从上海赶至家乡,和她在某家我不熟悉的麦当劳见面,她其实没多少变化。我们聊着语焉不详的话题,她疯狂告诉我她对帅哥的迷恋,若我有机会见到郑元畅一定要帮她要签名。在这之前,我知道她已经有过一段糟糕的恋情,一个花她钱折腾她她却不放手的男人,像是文艺女青年干得出来的自虐的事。
她的手离我的手不到一分钟的距离,我们一直走到她学校边上的花园,我都始终未曾有勇气伸手。我们聊着不咸不淡的话题,我在内心一直在问自己我想怎样。而事实上我并不想怎样,我只想见到她,就够了。
我当然也没有问出那句:如果我找到契约,你还是我的奴隶吗?
十五
当我可以和我的其他前女友变成知心朋友的时候,我却并不想跟小琳走得那么近,那也许源自我最脆弱的自私吧。就当她是一场梦。不曾发生过,那样是否更好?
那天回家我删掉了所有跟她有关的联系方式。
十六
就在去年,初中女生结婚。据说她会是其中一位伴娘,而我当时恰被投资方关在一个别墅写电视剧。我请了假想去参加婚礼。临走的片刻突然还是很焦虑。我放了那位女生的鸽子。
其实我不觉得情何以堪这样的称呼,只是觉得我需要一些可以长久到悠长的时光,我不希望她盖棺论定,而我担心每见一次,那并不灿烂的光,会离我渐行渐远。
你能明白一个苦逼文艺男青年仅有的小矫情吗?那毕竟是我该死的初恋啊。
十七
我没想过那么早写下这个故事。我一直觉得我没准备好。但当眼见收尾的那刻,我听着歌曲,渴望在QQ上是否能搜寻到她的声影,我相信一切都会是徒劳。突然明白,其实一路走来,我都孤单。
那首《花木兰》的主题曲我至今未曾找到,不是不好找,而是从未觉得需要去听。成为绝唱岂非更好?
嘿,你,喜欢过我的,对吧?
我也喜欢你呢。一直一直把你放心上。想无数次地否认,但是你一直影响了我,是真的。
我喜欢你。小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