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进步的宪法,退步的条文
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了,但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的工作更伟大、更艰巨。有人建议美国应该学习英国,搞君主立宪,让华盛顿当皇帝,可是华盛顿拒绝了。
摆在美国人面前的只有共和国这一条路。他们深知,要让共和这种制度健康地发展,那就必须制定一个强大的、全面的宪法。这种宪法要无所不包,要让政府的行政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又要让美国人民心情舒畅。
但是,参加制宪会议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副小算盘,他们对未来国家的理想各不相同,由此,展开了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大辩论。
开会要有规则
独立战争胜利以后,大家都欢天喜地,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直到四年之后,人们才想起来,哦,建立一个国家不是那么简单的。
卸甲归田的华盛顿回来了,钻进书屋里的杰斐逊回来了,研究科学的富兰克林回来了,大家聚在一起,商量着这样自由散漫不行啊,国家还缺一部根本性的宪法呢!赶快去召集各地的代表,我们来开个制宪会议吧!
经过几个人的商量,制宪会议的地点选在了费城。
1787年5月25日,这是费城制宪会议的第一天。根据麦迪逊的记载,当天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情是选举制宪会议的主席。经宾夕法尼亚代表莫里斯先生提议,参加会议的代表书面投票,乔治?华盛顿将军得到当天出席会议的7个邦的一致赞同,当选为制宪会议主席。
第二件事情是委任一名会议秘书。操作方式仍然是代表提名,投票决定。结果杰克逊少校以5票当选。时年81岁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只得2票,落选。
第三件事情是根据会议代表平克尼先生的提议,选举一个开会规则的起草委员会。经过投票,法学教授韦思、律师汉密尔顿、律师平克尼三位先生当选,组成制宪会议规则的起草委员会。
上述三件事中,最重要的是会议规则的制定。因此,在会议举行的第二天,韦思先生即代表会议规则起草委员会向代表们报告了会议规则的建议方案。经过讨论,全体一致同意取消建议方案中的一条规则(该规则为:“每个代表都有权要求把某项议题付诸表决,并把表决结果记录在案。”),并通过了一个内容广泛而细致的会议规则。这些规则提供了保证会议有序有效进行的基本规范:
第一,确保会议的代表性:“开会议事,出席者不得少于7个邦的代表;一切问题,由出席代表足够的各邦投票,由多数邦作成决定;出席者不足以代表7个邦时,得逐日休会。”
第二,确保会议进行的秩序:“代表发言时,其他人不得中途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得读书、读小册子、读印刷或手写的文件;若两名代表同时起立,由主席决定先听取谁的发言。”
第三,确保对某个议题的讨论不被中途岔开:“一旦开始辩论一项议题,代表只能对这项议题本身提出修改意见,或深入发挥这项议题,或要求推迟讨论这项议题,会议中途不接受其他动议。”
第四,分解会议议题以删繁就简:“一项议题,若内容复杂,经任何一名代表要求,提出者需将议题分解,根据主题,把议题的各个组成部分拆开,逐一划分为单项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