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雄会(1)

乔布斯即将开始霍姆斯泰德高中的最后一年学业时,两个曾经在这所中学擦肩而过的史蒂夫终于有机会完成他们人生第一次相遇了。在不久的将来因为电脑而名声鹊起的两个年轻人,第一次见面的机缘竟然也是电脑。像苹果电脑一样,这台促成两个史蒂夫会面的电脑,也有一个好吃的名字——奶油苏打水电脑。

当时,沃兹只在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读了一年,就回到了老爸为他推荐的、更便宜且离家更近的德安萨(De Anza)社区大学读大学二年级。那个时候,沃兹在工程技术上的兴趣已经聚焦到了电脑设计和制造上。读书及暑期打工期间,他有机会深入观察、研究了通用数据(Data General)公司的Nova小型机。他尝试着用电器元件组装自己的Nova克隆机。为此,他甚至给通用数据公司写信,要回了几百页的内部文件。沃兹贪婪地学习着电脑设计和制造知识,梦想着有一天能造出比当时所有计算机都好得多的电脑。

沃兹的邻居比尔·费尔南德斯(Bill Fernandez)也是个电脑迷。没多久,两个小伙子就开始在费尔南德斯家的车库里设计和组装电脑。连续几个星期,两个人通宵达旦,猫在车库里挥汗如雨。最终的成品电脑比后来的Apple I原始不少,因为内存和计算能力有限,既不能玩游戏也不能做复杂的数学计算。但那的确是一台可以工作的、真正的电脑。造电脑的这几个星期里,两个小伙子喝的最多的饮料是克莱蒙特奶油苏打水。于是,两个人干脆将这台纯手工打造的电脑命名为“奶油苏打水电脑”。

为了炫耀自己的电脑设计功力,沃兹通过妈妈的关系,邀请了附近一家报纸的记者来参观奶油苏打水电脑。记者来到车库的时候,沃兹与费尔南德斯完全沉浸在幻想中,憧憬着自己可以登上报纸的头版头条。没想到,记者刚提完问题,拍完照片,就一脚踩在了电源线上,一股浓烟从电脑里冒了出来。

费尔南德斯当时还在霍姆斯泰德高中上学,和乔布斯同校。费尔南德斯和乔布斯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不大合群,属于孤零零站在人群外冷眼旁观的类型。正因为如此,两个人相互成了难得的知己。费尔南德斯知道,乔布斯对电子学、电路、电脑之类的玩意儿也很感兴趣,就请乔布斯到自己家的车库参观奶油苏打水电脑,以及电脑的主设计师沃兹。

苹果双雄的第一次会面并没有传说中风云际会的场面。据沃兹的回忆,费尔南德斯有一天对他说:“嘿,有个小伙子你必须见一见。他和你一样喜欢恶作剧,也和你一样喜欢鼓捣电子元件。”于是,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天,费尔南德斯把沃兹和乔布斯叫到自己家,两个史蒂夫就坐在费尔南德斯家门口的人行道边,聊了很久很久。聊的主要内容,是他们两个各自如何调皮捣蛋、整蛊搞怪的“劣迹”。当然,也聊了些如何设计电子电路之类的问题。

沃兹当时觉得,乔布斯和自己有不少共同点,至少,在整蛊搞怪上完全是同一类人。但很明显,乔布斯也有着沃兹所不具备的特殊能力。比如,沃兹能亲手打造复杂的电路,但拙于言辞,很难把自己的设计明明白白讲给别人听,也很难告诉别人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好处。乔布斯似乎天生就有展示和推销某个物件的本领,任何一个设计只要被乔布斯弄懂了,他就能用最浅显、明白的话,把这个设计的原理、用途、优点讲出来,而且,他总是能第一个发现某项技术对普通人有什么用。

乔布斯觉得,沃兹是个典型的宅男。自己虽然孤僻高傲,但绝对算不上宅。而沃兹就像一只生活在电路板上的爬虫,除了电路设计和恶作剧,对其他东西毫不关心。当然,宅男通常都有超能力,沃兹的超能力不用说,就是设计和组装电子元件。即便高傲如乔布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在此之前,乔布斯虽然也自己鼓捣过电路设计,但和沃兹亲手组装电脑相比,乔布斯玩儿过的所有技术活儿都变成了小儿科。

读书导航